项目概况受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22]HL[GK]2024001、浦城县南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EOD)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浦城县南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EOD)项目方案编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722]HL[GK]2024001项目名称:浦城县南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EOD)项目方案编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0,000.00元采购包1(浦城县南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EOD)项目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C07010400-生态环境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浦城县南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EOD)项目方案编制1(项)否进一步加强南浦溪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 3,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近两年(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24 至 2024-01-3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2-27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梦笔大道180号名桂首府1幢701浦城1号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地址:浦城县江滨路81号联系方式:15770591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71号皇岛中环F夹层S19单元联系方式:0599-698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蔷薇电话:13695096097、18094183112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开户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4日相关附件:浦城县南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EOD)项目方案编制-文件集.zip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浦城县南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EOD)项目方案编制备案编号:CGXM-2023-350722-00630[2024]00006项目编号:[350722]HL[GK]2024001采购人: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1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浦城县南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EOD)项目方案编制(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3-350722-00630[2024]000062、项目编号:[350722]HL[GK]202400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近两年(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页-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地址:浦城县江滨路81号邮编:353400联系人:卢婷联系电话:1577059130612、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71号皇岛中环F夹层S19单元邮编:350003联系人:胡小乒联系电话:0599-6980666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浦城县南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EOD)项目方案编制1.003,00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投标人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按“技术项”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技术项得分也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他们之间的排名顺序。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浦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0%。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其他:①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②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供应商可通过远程线上参与开标,具体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上相关操作手册。开标过程中解密及远程签章的操作时限均为30分钟,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完成远程解密、远程签章。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远程签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在开标过程中,因系统故障等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的,供应商须配合等待故障处理,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③本项目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根据采购人档案管理需要,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共4份招标文件胶装后提供给采购人。备注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