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鲜肉类产品单批次集中采购 二次竞价的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HXRH-2024GY002 (二)项目名称: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鲜肉类产品单批次集中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产品为畜肉类部分单品,包括: 1.冷鲜无颈带头前排;2.冷鲜瘦肉;3.冷鲜牛肉;4.冷鲜牛腩;5.冷鲜羊排;6.冷鲜羊腿。 (四)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采购。参与竞价供应商要求为海峡融合库内生产型、源头型肉类供应商,且为正在合作供应商或历史合作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供货要求 1.供货标准: 详见附件《商品标准》及《服务标准》及《采购合同》。 2.供货价格:供应商报送的产品价格应为含税送达价(含卸货)且不高于采购人当期采购价格。 3.供货时间、地点:采购人提前3天告知供货时间、地点。中选人应按我司订单指定时间送达我司指定交货地点。需进行应急供应保障时,中选人需在接到我司订单后两小时响应,并按照我司要求配送到位。 4.合同履行期限: 自采购人中选后3个月。 5.履约保证金:中选的供应商应缴纳5万元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未出现质量等问题后予以退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供应商应具有响应采购项目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纸质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近七日内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章)。 3.供应商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在海峡融合公司各单位仍有质量异议未处理的,不允许参与竞价(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品类要求 1.供应商应为海峡融合库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可提供畜肉类切割服务的,且为正在合作或历史合作的生产型、源头型供应商(由采购人核实)。 2.中选的供应商须提供当批次肉类产品《动物检验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材料。若所供应地区要求肉类产品需要具备《上市凭证》的,供应商还应提供《上市凭证》(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产品不得为死猪肉、私宰肉、冻化鲜肉,我司将在中选供应商发货时进行跟车检查,确定送达商品与提供样品一致,一经发现存在上述质量问题,供应商将淘汰出库。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9:30至1月25日上午9:30,1天; 2.材料及样品提交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10:00前; 3.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午10:00。 四、竞价评审规则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报价人应为满足“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前将竞价文件(详见附件)、相关材料的纸质文件盖章密封、相关产品样品由业务授权代表送至我司竞价现场,由我司相关人员现场确定产品质量符合我司本次采购标准。 2.评审方法:为保障商品质量和对接效率,本次竞价仅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供应。评审小组对竞价公司资格、样品质量及价格进行评审。为避免出现部分产品价格一致,导致出现无法选择唯一供应商问题,本次竞价,在供应商符合相应资质且提供样品质量合格的前提下,综合价格最低供应商中选,评选公式为:A产品价格*(A产品近三月销售金额/畜肉类竞价产品近三月总体销售金额)+B产品价格*(B产品近三月销售金额/畜肉类竞价产品近三月总体销售金额)+……=综合价格,由此所得综合价格最低供应商中选。 五、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中选后,应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若已在我司及权属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不需要重复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履约保证金”。若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罚单,除应承担相关的费用外,还将扣除对应的履约保证金。 2.保证金到账情况将以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提供的报价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 转账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银行账号:351008010013000099743 六、违约及处罚 本次竞价的中选供应商应该保证所供商品与现场提供的样品同等品质并具备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若因质量问题导致产生大范围退换货、处罚等情况,供应商除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外,还将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及送达方式 单位: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0591-86258981、18950172967 王女士0591-86258981、15259150585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403号 附件:1.竞价承诺函 2.质量承诺函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竞价报价文件 5.供应商品标准 6.供应服务标准 7.采购合同(范本) 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 竞价承诺函 采购人: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鲜肉类产品单批次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XRH-2024GY002 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已充分了解本次集中采购公告所有内容,符合公告正文及相关附件中所有标准条件,自愿报名本次产品集中采购项目,我司承诺在进行竞价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司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 应 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2 质量承诺函 采购人: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鲜肉类产品单批次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XRH-2024GY002 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承诺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在海峡融合公司各单位不存在质量异议未处理。 特此承诺! 供 应 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人系(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现授权我司员工(被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代表我司参加贵司组织的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鲜肉类产品单批次集中采购项目,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征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资格申请和参与竞价谈判等。供应商代表在征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有效期至 xx 年 xx月 xx 日。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页 附件4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鲜肉类产品单批次集中采购项目 编号: HXRH-2024GY002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报价(元/500g) 1 例:冷鲜瘦肉 (保留两位小数) …… 供应商: 企业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5 供应商品标准 一、品质标准 (一)基本标准 商品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粘附,品质新鲜无靡烂,无血水滴沥或积聚,其中无真空包装的时间不超过3天,有真空包装的时间不超过30天,商品质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相应的检验检测证明,实行一品一码。 (二)个性标准 冷鲜无颈带头前排:商品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不带颈椎骨,龙骨不超过骨髓,背脊龙骨与排骨间的里脊肉剔除干净,前排不少于5根,肋骨完整,肋骨上无恶意附肉,下端软骨无切除。 瘦肉: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无肥肉和筋膜间杂。 牛肉: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表面无筋膜覆盖,内里无牛筋间杂,无边角料搭配。 牛腩: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膜肉层次分明,无牛油粘附间杂,无边角料掺杂,为整块牛腹部牛腩。 羊排: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前不带颈后不带腿内不带脏皮不带毛,为腹胸部整块羊排。 羊腿: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上不带背脊后不带尾骨,无羊油粘附,羊腿完整美观。 半边羊: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前面羊颈长度适中,羊皮羊脚无附毛,内里无油脂粘附。 二、规格标准 畜肉:无颈带头排骨、瘦肉、牛肉、牛腩、羊排按5斤一袋包装,重量误差不超过2%,包装袋封口。 羊腿按整条腿包装不封口,重量控制在3-4斤/条。 三、 示例图片 产品名称 示例图片 产品名称 示例图片 冷鲜无颈带头前排 冷鲜牛腩 冷鲜瘦肉 冷鲜羊排 冷鲜牛肉 冷鲜羊腿 附件6 供应服务标准 1.我司各保障点收到客户订单后,按子(分)公司统计商品种类和数量,由我司供应管理部统计好后向供应商下发订单。 2.供应商收到订单后,按子(分)公司所订商品种类和数量完成商品的准备,并按区域做好配送准备。 3.供应商按照我司要求的配送时间,将所订商品准时准点配送到位。 4.供应商将货送到子(分)公司后,应当面清点交接,确认无误后当面签收。 5.我司销售过程中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时,供应商要无条件进行退货和换货,如换货困难无法实施的,我司各子(分)公司按市场价格采购代替供应商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我司按照实际确认的数量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附件7 畜肉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促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供应类别和地点 供应产品类别:冷鲜无颈带头前排、冷鲜瘦肉、冷鲜牛肉、冷鲜牛腩、冷鲜羊排、冷鲜羊腿等6个单品。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价税率备注 0% 0% 供应地点:拟供应地点为福州、泉州、厦门、漳州(龙文区和诏安县);具体地点以实际订单地址为准。 二、供应方式 (一)甲方可通过自有供应商管理系统或电话、微信、传真等通讯途径向乙方下单。甲方以前述通讯途径应急下单后,应当在甲方的供应商管理系统补齐订单。乙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确认订单。 (二)甲方订单一般在 3天 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分类分拣,并在订单指定的送达时间送达甲方指定仓库。 (三)甲方与乙方及时进行反馈沟通,固定负责联系人。 总联系人厦门联系人漳州联系人泉州联系人福州联系人 甲方 乙方 三、采购价格 具体产品名称、规格、价格等产品信息详见本合同第一条。结算价格均为含税到岸价(含卸货)。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中选后,应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已在我司及权属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不需要重复进行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乙方未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从货款中双倍扣除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如乙方在合同执行期内无违约行为,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声明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被扣减保证金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要求补足,甲方有权从其货款中扣除应补足部分,并有权减少采购份额、或暂停合同、或解除合同。 五、配送要求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将合同转包或分包。 (二)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或甲方订单备注的地点和时间进行配送。产品配送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订单分装、分拣。乙方应指派专车、专人负责配送工作,配送车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需冷藏产品应当使用冷鲜车进行配送(乙方同意如甲乙双方对于需冷藏产品意见不一致的,以甲方意见为准)。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密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供应商保密协议》),严禁泄漏甲方的供应情况,若发现乙方泄密行为,甲方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配送的产品应按甲方要求使用统一的包装袋、筐、箱、标签等进行包装。 六、数质量标准和验收检验 (一)质量标准 乙方送货时应当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检验证明,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达标的副食品(具体质量标准见附件,未列品种另行明确)。有明确的保质期,送达时每件产品剩余保质期应当大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1.基本标准 商品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粘附,品质新鲜无靡烂,无血水滴沥或积聚,其中无真空包装的时间不超过3天,有真空包装的时间不超过30天,商品质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相应的检验检测证明,实行一品一码。 2.个性标准 冷鲜无颈带头前排:商品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不带颈椎骨,龙骨不超过骨髓,背脊龙骨与排骨间的里脊肉剔除干净,前排不少于5根,肋骨完整,肋骨上无恶意附肉,下端软骨无切除。 瘦肉: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无肥肉和筋膜间杂。 牛肉: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表面无筋膜覆盖,内里无牛筋间杂,无边角料搭配。 牛腩: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膜肉层次分明,无牛油粘附间杂,无边角料掺杂,为整块牛腹部牛腩。 羊排: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前不带颈后不带腿内不带脏皮不带毛,为腹胸部整块羊排。 羊腿: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上不带背脊后不带尾骨,无羊油粘附,羊腿完整美观。 半边羊:色泽鲜艳,无发黑发黄和其他沾染,肉质新鲜无靡烂,前面羊颈长度适中,羊皮羊脚无附毛,内里无油脂粘附。 3.规格标准 无颈带头排骨、瘦肉、牛肉、牛腩、羊排按5斤一袋包装,重量误差不超过2%,包装袋封口。 羊腿按整条腿包装不封口,重量控制在3-4斤/条。 (二) 数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要求的数量进行供应。甲方有权随机扣除某些品项不少于100g用于产品质检和留样使用。 2.用于留样检测的样品在验收时均不计入相应的数量或重量。 3.乙方所供应的副食品数量不得短缺,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当在2个小时内进行调换或补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所有配送的副食品不计箱、筐、袋等外包装的重量,只计净重。 (三)收货 乙方应按订单约定的时间送货。产品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址时,甲方应委派指定收货人员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乙方发货单回执联上签字确认。甲方在回执上签字,仅表明乙方的货物在品类、数量方面均符合订单的约定,不免除乙方对其供应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乙方产品在到货验收时存在外观质量问题,比如包装破损、变形等情形,甲方应现场验收时与送货司机确认,扣除相应数量或补货后签字。畜肉类,应由合法的定点屠宰场宰杀。 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不擅自出入、拍照、触摸产品;需退换货的产品经双方交接后方可取走。 七、 承诺与保证 (一)乙方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 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3.涉及或可能涉及行政处罚、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5.乙方引入外商投资; 6.乙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境外人士(含港、澳、台); 7.其他不符合甲方入库标准要求的情形。 (二)乙方承诺不以甲方或甲方合作伙伴对外宣传开展业务。 (三)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四)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甲方的供应商管理平台上乙方的相关信息。 八、结算方式 (一)货款在甲方和乙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附结算清单,产品税率按相关税法规定执行,零税率和免税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45天内根据乙方提供的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或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按现金折扣0.7%见票即付。或在收到乙方发票后通过供应链金融创新方式支付,账期为提交融资申请之日起2个月(如使用“航信”方式结算,融资到期日以航信到期日为准),届时根据需要配合开立相应的银行账户。 (二)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顺延支付货款。 (三)因乙方采购结算凭证遗失导致无法结算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本合同所提供为准。 九、违约责任 (一)反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遵守附件《廉洁从业承诺书》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对方人员请送,不得向对方人员送红包、给付或承诺给付回扣、送礼品、请吃、请娱乐、请旅游等。若发生以上情形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及时处理相关人员,并按照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订单总价款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违约方未及时整改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商业贿赂导致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因此导致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二)乙方供应数量、重量、品种违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甲方订单进行调整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私自调整供应的副食品。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惩罚性违约金。 2.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所供应产品存在缺斤少两(验收数量低于订单该品项总量90%)或漏供问题,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时间免费补货、双倍补足合格的产品,并且按照每个单品项10OO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再配送费用500元/次,赔偿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3.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所供应产品数量、重量或品种超出订单总量10%,甲方有权将多出部分予以退回,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供应质量违约 1.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上市凭证等材料,乙方若未及时提供,应当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补齐,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并且甲方可视情况程度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解除合同。 2.当日甲方或甲方客户验收单项产品质量不达标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时间免费补货、补足合格的产品。若乙方配送的副食品被甲方或甲方客户发现和认定由于人为主观因素,导致变质腐烂、质量低劣、以次充好、过保质期等问题,乙方应当按照当天该点位甲方客户订单总额加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再配送费用500元/次,赔偿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发生同类事件超过三次,甲方可视情况程度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解除合同。 3.甲方抽验所供副食品出现变质等卫生标准不达标的问题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换货。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检测费用及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若甲方客户食用乙方产品,经鉴定属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剧烈呕吐、腹泻、脱水、休克等食物中毒现象,由乙方负全责,支付由此产生的检测及医疗等所有相关费用,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必要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参与甲方供应商入选资格。 4.若乙方供应产品未达到一品一码或一批一码产品质量管理要求的,按上述第1点处理。 5.乙方供应产品被监督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发现质量问题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6.任何由乙方配送供应的产品质量问题或由此引发的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供应服务违约 1.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和配送产品(包括不能按时补换货),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未结货款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并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解除合同。 2.若乙方断供或单方停止履约的(包括与甲方分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以及竞价中选项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未结货款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并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解除合同。 3.若乙方拖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未结货款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并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解除合同。 (五)其他情形 1.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因履行本合同所接触和了解的甲方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价格、销售数据、企业信息、技术信息、甲方客户信息,披露给任何竞争对手或其他人,否则视为违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未结货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本合同。 2.乙方因产品数量、质量及服务等情况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前述条款未列明或所列违约金无法补足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并加付数额为损失金额30%的惩罚性违约金。 3.甲方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价等方式确定合作供应商,同一标的不允许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报名,若在合作过程中发现同一标的参与报名的企业与乙方有关联,视为违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未结货款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并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本合同。关联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界定。 (六)甲方违约 1.甲方应当按规定时间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遇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不得无故拒收货物,否则每次应赔偿乙方物流费用500元。 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货款,若逾期支付的,则按“未支付货款总额×逾期天数×0.05%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其他 1.乙方违约时,应当7日内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当月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未向甲方书面主张支付逾期期间利息、本合同下的其他违约金、赔偿金的,视为乙方放弃。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约定或义务的,则该方应当赔偿相对方因该违约而引起的或与该违约有关的实际遭受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和调查取证、评估鉴定、差旅费等)。 4.双方承认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将导致对方的损失。因此,双方认为预先确定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数额对双方来说都是合理的和必要的,但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的,违约方仍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 2.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发生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十一、通知与送达 (一)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可以采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联系人签收的方式送达: 甲方指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乙方指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二)双方共同确认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另一方文件或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二、合同的生效、期限及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限:3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客户有正式文件通知要求终止合同时,提前通知后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发现乙方在供应商征集、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等过程中有违规情形、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 5.甲乙双方因违约触发合同解除、终止条件的。 6.甲方发现乙方在近3年内因违法行为遭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乙方应独立履行完成合同,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副食品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关于承诺与保证条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其他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法定情形。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一)在甲方验收合格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此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或者经双方签章其他附件,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三)所有涉及合同的业务往来均以书面、邮件的方式进行,并应加盖公章、业务章或财务专用章。任何仅加盖甲方部门章或甲方业务人员签字确认的,甲方有权不予追认。 (四)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且应与甲方签订《供应商保密协议》《廉洁从业承诺书》,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视为乙方严重侵害甲方商业秘密并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扣除乙方所有未结货款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因此获得的所有利益和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供应商保密协议 2.廉洁从业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副食品采购供应合同》签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授权代表: 开户行及账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授权代表: 开户行及账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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