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受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1]ZHGC[CS]2024001、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121]ZHGC[CS]2024001项目名称: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98,000.00元采购包1(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798,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798,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C99000000-其他服务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1(项)否一、项目概况: 七里文化中心园位于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和林森大道交叉口北侧,公园占地面积67320平方米,建筑面积13906平方米(含林森纪念馆、七里民俗馆、闽台文化交流中心、闽侯名人馆),园内地下车位有84个,地面车位两处共84个,合计车位168个,公园的灯光系统包括3台配电箱、91套一般路灯、12套高杆灯及其他相关的装饰灯、灯带等。 二、服务内容及费用: 本项目为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管理招标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园区征地红线内(包括门口路沿石以内及大门)安全、秩序维护、卫生保洁、绿化维护、零星维修等公园管理工作(含所有园区内场馆),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政府采购网平台上随机抽取代理单位,投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79.8万元/年,合同服务期为1年 798,000.00 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开始服务,服务期限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1-24 至 2024-01-3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2-06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楼六层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六、开启时间:2024-02-06 09:00:0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楼六层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地址:闽侯县祥谦镇政府海峡机械园西区17号楼联系方式:139504760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洪路528号16楼六层联系方式:13115907106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玉贞2电话:13115907106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开户名: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4日相关附件: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文件集.zip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品目采购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闽侯县公告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5:49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预算金额¥79.8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玉贞2项目联系电话13115907106采购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祥谦镇政府海峡机械园西区17号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50476095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西洪路528号16楼六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15907106附件:附件1附件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备案编号:CGXM-2024-350121-00001[2024]00002项目编号:[350121]ZHGC[CS]2024001采购人: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1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2.备案编号:CGXM-2024-350121-00001[2024]000023.项目编号:[350121]ZHGC[CS]2024001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98,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98,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1.00798,000.00项物业管理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地址:闽侯县祥谦镇政府海峡机械园西区17号楼邮编:/联系人:吴玉贞联系电话:1395047609514、代理机构: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洪路528号16楼六层邮编:350001联系人:胡桂兰联系电话:13115907106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众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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