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庵村梧坂组池塘清淤加固工程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新庵村梧坂组池塘清淤加固工程.pdf新庵村梧坂组池塘清淤加固工程(招标编号:QZHR【2024】003号)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一、招标条件本新庵村梧坂组池塘清淤加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495447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L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2(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27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1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27日18时00分到泉州市弘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6楼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6楼七、其他投标邀请书邀请单位:福建省元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瑞美建工有限公司、泉州市中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庵村梧坂组池塘清淤加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弘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洛江区马甲镇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495447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为495447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5447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参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3日09时0分至2024年1月272日18时0分到泉州市弘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2月2日上午10:00时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6楼递交投标文件;8.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月28日前到泉州市弘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9.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邮编:362000电话:13859797806,传真:联系人:林先生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弘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泰禾广场3座2319室,邮编:362000电话:13305067636,传真:联系人:郭先生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3859797806电子邮件:7820783716qq.com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弘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泰禾广场3座2319室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3305067636电子邮件:782078371@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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