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金霞路1075号禹洲嘉誉风华地下室-1层299号车位【不动产权证书:闽(2021)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313844号】(变卖)的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 南安市霞美镇金霞路 1075 号禹洲嘉誉风华地下室 -1 层 299 号的车位的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02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4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止 (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 taobao com ,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金霞路 1075 号禹洲嘉誉风华地下室 -1 层 299 号的车位【不动产权证书:闽( 2021 )南安市不动产权第 1313844 号】 。 标的物基本情况如下: 该房屋的用途为 地下车位 ,属 钢筋混凝土 结构,所在层次第 -1 层,建筑总层数 1 层。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12 72 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 12 72 平方米。 拍品详细情况请参照附件并实地查看。 起拍价: 39178 元 ,保证金: 3900 元,变卖预缴款: 39178 元,增价幅度: 780 元。 二、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 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 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 变卖开始前三日 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 应于变卖开始前 3 个工作日 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 2024 年 01 月 23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24 年 02 月 13 日 17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 2024 年 02 月 07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前往 南安市霞美镇金霞路 1075 号禹洲嘉誉风华地下室 -1 层 299 号的车位 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姚法官,联系电话: 0595-86398639 )。 五、变卖方式: 1 、本次变卖公告期为 60 天,如有竞买人在 60 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 变卖自动进入到 24 小时竞价倒计时 ; 24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 5 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 5 分钟内无人出价)。 2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 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六、竞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 保留价等于起变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每次增价幅度为 780 元 。 七、特别提醒: 1 、本宗拍卖标的物现系被执行人使用,拍卖成交后本院将依法强制腾空移交,腾空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未能强制移交,视为拍卖不成交,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2 、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的条件及办理时间、产权过户、变更手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受相关规定、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4 、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5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6 、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7 、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八、 税费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 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 九、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 7 日 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 , 账号: 9558 8514 0800 1034 985 ) , 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如果买受人变卖竞买成功后反悔不买,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 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未能在六个月内移交给买受人,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涉及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四、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变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变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占用等其他方面的纠纷。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十六、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变卖预缴款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次变卖活动的《变卖公告》和《变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 0595- 86398639 (姚法官)。 监督电话: 0595- 86350987 。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湖中路 28 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 rmfysszc gov cn) ‘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2024 年 0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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