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高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4地块场平工程-公告 安溪高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4地块场平工程-公告 点击下载文件: http://47.97.24.215:99/downtemp/cab100024/28BC039A59F6D2FBDEEDEF46ED1C8099_1.pdf投标邀请书.doc 点击下载文件: http://116.62.246.152:84/hyebid4mongo/webservice/common/getAttach?fid=4F34FED153CA180D880D2ACC4F2C3B79&filename=投标邀请书.doc安溪高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4地块场平工程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泉和[2024]009号致:福建智超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闽超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恒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溪高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4地块场平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龙门镇;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188629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8629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个日历天;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7.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资保证金。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楼B幢603室)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否。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8.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月26日18时0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9.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地址:安溪县龙门镇,邮编:362400电子邮箱:/电话:0595-23017189联系人:苏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楼B幢603室,邮编:362400电子邮箱:1569817850@qq.com电话:18960212618联系人:徐女士附件1-1:确认函(格式)确认函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我方已于2024年月日收到你方2024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安溪高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4地块场平工程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2024年月日安溪高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4地块场平工程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泉和[2024]009号致:福建智超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闽超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恒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溪高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4地块场平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龙门镇;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188629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8629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个日历天;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7.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楼B幢603室)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否。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8.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月26日18时0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9.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地址:安溪县龙门镇,邮编:362400电子邮箱:/电话:0595-23017189联系人:苏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楼B幢603室,邮编:362400电子邮箱:1569817850@qq.com电话:18960212618联系人:徐女士附件1-1:确认函(格式)确认函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我方已于2024年月日收到你方2024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安溪高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4地块场平工程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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