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受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委托,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02]BWZ[CS]2024001、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蕉城区城乡低保、特困群众小额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蕉城区城乡低保、特困群众小额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902]BWZ[CS]2024001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蕉城区城乡低保、特困群众小额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93,000.00元采购包1(蕉城区城乡低保、特困群众小额保险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693,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693,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6,93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1(项)否详见招标文件 693,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有关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本项目为保险特殊行业,供应商若是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允许提供其所属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2)须提供供应商所属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若以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分支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3)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允许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①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投标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监管部门核定的健康保险业务,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1-22 至 2024-01-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2-02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幢1601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六、开启时间:2024-02-02 09:30:0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幢1601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此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开标现场,若供应商选择不到开标现场,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2.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4.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1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5.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开标过程中有关操作问题,请翻看《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地址:八一五中路12号联系方式:13559000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5楼联系方式:1770593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玉洁电话:17705936877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开户名: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2日相关附件: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蕉城区城乡低保、特困群众小额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文件集.zip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蕉城区城乡低保、特困群众小额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4-350902-00001[2024]00013项目编号:[350902]BWZ[CS]2024001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代理机构: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1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蕉城区城乡低保、特困群众小额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蕉城区城乡低保、特困群众小额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4-350902-00001[2024]000133.项目编号:[350902]BWZ[CS]2024001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93,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93,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6,93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其他保险服务1.00693,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补充说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有关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本项目为保险特殊行业,供应商若是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允许提供其所属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险许可证须提供供应商所属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若以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分支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行业特殊情况材料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允许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①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投标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监管部门核定的健康保险业务,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地址:八一五中路12号邮编:352100联系人:叶志敏联系电话:1355900008514、代理机构: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5楼邮编:362000联系人:王奎联系电话:17705936877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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