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委托,对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无人机采购项目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诚邀持有邀请函且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GXZB2024-013。 2、项目名称: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无人机采购项目。 3、采购人: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 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本项目设一个合同包,为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无人机采购项目。(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供货需求30天内交货。 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8、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法人的必须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本项可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简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按本询价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9、发布媒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sanming.cqjyxt.anxkcloud.com/#/notice/notice)。 10、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各投标人应于2024年01月24日起至2024年01月29日止的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采用微信购买(微信号18960506400)或到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三明邮政办公大楼)12楼)购买询价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11、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对本项目询价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询价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有关证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备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必须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5、询价会议时间:2024年01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16、询价会议地点: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开评标室(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迎宾大道9号三明中关村科技园31号楼2单元)。 1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 地 址:沙县金沙园长富北路49号 联系人:林女士;电话:178059007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三明邮政办公大楼)12楼 电话:0598-8287686/18960506400 传真:0598-8287866 联系人:马永煊 18、注:标的成交后,采购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缴纳。 附:采购货物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包别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供货地点 合同包一无人机1批80000由采购人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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