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直观IS4000)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概况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直观IS4000)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项目编号:[350801]FJXW[DY]20240012、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直观IS4000)维保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直观IS4000)维保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3,8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3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直观IS4000)维保服务2(年)否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8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无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01-22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01-26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01-30 10: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01-30 10:00: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室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联系方式:0597-2205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联系方式: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敏灵、刘鼎埕、郑道铖电话:0591-87807330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开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2日相关附件: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直观IS4000)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福建省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直观IS4000)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备案编号:BUYPLANSP[2024]00001项目编号:[350801]FJXW[DY]2024001采购人: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1月第一章协商邀请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直观IS4000)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项目编号:[350801]FJXW[DY]20240012、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直观IS4000)维保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采购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名称1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无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直接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10、联系方式采购人: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邮编:364000联系人:倪晓雷联系电话:0597-2205034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邮编:350025联系人:卓敏灵、刘鼎埕、郑道铖联系电话:0591-87807330附1:账户信息协商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协商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8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8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8,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直观IS4000)维保服务2.003,80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一、协商须知前附表1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序号采购文件(第三章)编 列 内 容1项目编号: [350801]FJXW[DY]2024001 项目名称: 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直观IS4000)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 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23资格要求: 1、 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 2、 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 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协商响应申明函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协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6.4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0 份、副本 0 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 份。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46.6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56.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 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11.1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7监督管理部门: 龙岩市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816.3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9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0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成交)金额(万元)100以内的,按1.5%计算;中标(成交)金额(万元)100-500的,按0.8%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736 0188 0000 28873;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11其他事项:A.解释权:采购代理机构拥有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B.供应商提交的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其内容与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提交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提交的内容为准(若有)。C.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协商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D.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①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②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 ③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 E.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规定。 F.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G.①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供应商可通过远程线上参与开标,具体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上相关操作手册。②本项目开标过程中解密及远程签章的操作时限均为30分钟,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完成远程解密、远程签章。③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行放弃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远程签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④在开标过程中,因系统故障等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的,供应商须配合等待故障处理,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H.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可为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二、协商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采购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若增列内容与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采购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响应文件:a.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协商小组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b.供应商应在协商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采购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响应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采购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除本增列内容第③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协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④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文件无效。⑤关于供应商的CA证书:a.参加协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b.供应商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供应商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⑥其他:a、潜在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供应商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有可能造成电子响应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b、供应商在开标现场用于解密的CA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时所用CA为同一把CA,否则无法解密。 解密完成后,CA将退还供应商。c、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协商保证金实行一个项目(采购包)一个帐号的制度,系统平台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同一项目不同采购包同一供应商或不同供应商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均不相同,不得混用。 同一项目再次采购时将采用不同的帐号,供应商需重新缴交协商保证金,否则会造成开标前核验保证金不能通过而导致响应失败。协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缴交的协商保证金处于保密状态,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协商保证金的到帐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留意。第三章协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采购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采购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2.2“采购方”指组织采购标的采购活动的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2.3“供应商”指采购文件第一章第4条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协商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5“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3.1一般规定(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协商邀请》。4、参与协商的费用4.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协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组成5.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项目协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由下列部分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第一章协商邀请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协商须知正文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2.1采购方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更正公告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四、响应文件的编写6、响应文件6.1响应文件的编制(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6.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响应文件应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6.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3响应文件的语言(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6.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6.5响应文件的格式(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响应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6.6供应商报价(1)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供应商报价仅作为协商的参考,不得未经协商直接确定为成交价格。最后的成交价格应以协商后确定的价格为准。6.7响应有效期(1)响应文件从采购文件第一章所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协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1)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响应文件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方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6.8协商保证金:协商须知前附表若有要求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则按照下列条款执行(1)协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相应协商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协商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否则报价无效。(3)提交①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协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采购文件载明的协商保证金账户提交协商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②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可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协商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4)退还①未成交的协商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结果公告将作为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可以办理退还协商保证金的书面形式。结果公告刊登之后,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交或者确认清晰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提交协商保证金收据凭证(如果有开具的话),以便采购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造成协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②成交的协商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成交合同签订之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交或者确认清晰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并随附一份成交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但要加盖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便采购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造成协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5)若出现本章第6.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协商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协商保证金有效期,采购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协商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①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②除因不可抗力或本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③未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④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制度或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保证金的情形;※若上述协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方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响应文件的提交7.响应文件的递交7.1供应商应按照协商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7.2响应文件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递交,并由其参与本项目协商。7.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方。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8.响应文件未在协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采购方将根据项目情况依法另行组织采购或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协商9.协商小组9.1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建协商小组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适当时间里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供应商进行协商,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9.2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10.文件审查10.1协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1.协商并确定成交价格11.1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就价格进行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12.协商终止1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13.项目取消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方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14.保密要求14.1协商小组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七、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15.成交15.1成交结果信息的公布(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含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上以结果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2)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5.2成交通知(1)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6.政府采购合同16.1履约保证金(若有):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协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16.2签订依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3合同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6.4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6.5合同公告: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6.6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6.7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采购文件中未予列明)。16.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1)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3)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将合同转包,或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7.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18.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名称:内窥镜手术控制系统维保服务(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维保)设备型号:daVinciXiIS4000保修类型:全保保修年限:2年保修服务付款方式:共2次,每年支付一次。二、技术要求1供应商具备800或4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2提供即时远程系统运行状态监测,提供实时远程诊断和维修3无限次紧急维修服务,采购人享有在第一时间获得服务和维修备件使用优先权。4维保合同期内,移机免人工差旅费(不包含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免费进行新场地勘查。5供应商有远程支持专职工程师>=2人,需提供原厂培训证书。6供应商有现场服务工程师>=3人,需提供原厂培训证书。7能够随时按需要取得设备制造商和工厂的技术、物力支持.8供应商具备da Vinci设备维修保养需使用的特殊精密专业工具,并可提供年度国家级校正认证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9供应商每位工程师具有静电防护工具,保证服务过程的安全性。10零备件供应:维修服务中更换的任何设备零配件,均来自原厂,且符合原厂技术标准并获得原厂合格认证,通过合法途径报关进口后未在其他设备上使用过的零配件,并保证设备经维修后的技术参数与原机数据相同。11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接获报修电话后,提供突发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及特殊紧急的合理化处理措施;12每年响应时间为全年(含节假日)13响应时间<1小时14在交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15供应商提供原厂系统免费软件版本升级。16每年提供设备保养5次,并能提供保养服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电气环境检测等。17保修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保证设备开机率达到95%以上(按365日计算,每超过一天,顺延保修两天)。18保修合同期间,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修复设备所需的维修备件。《达芬奇Xi手术系统专用器械、附件和内窥镜》中列出的器械及附件(包括内窥镜)均不属维修备件。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服务期限2年2★交货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3★交货条件验收合格4★是否邀请供应商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提供合格的维保服务并保证设备正常使用6★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按年支付,第一年:采购人收到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财务入账,达到付款条件起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合同生效的第二年,采购人收到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财务入账,达到付款条件起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其他商务要求:8、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8.1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保修期间更换设备的设备费、关税、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定期检修等完成本次规定年限内各项设备维保服务所有可能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8.2保修期间更换的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8.3保修期间若需更换损坏的零部件,采购人根据合同进行货物品牌、产地、设备配置、数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等方面的验收。验收时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办理有关手续。8.4供应商提供维保服务时拟供备件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8.5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等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8.6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设备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通知(以传真件形式)的24小时内派相关人员到现场按合同要求处理有关事宜。8.7当采购人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必须在到达现场后3日内为采购人解决故障。9、违约责任9.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9.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9.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9.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不可抗力10.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0.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注:“三、商务条件”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四、其他事项无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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