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原材料水泥采购项目

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原材料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原材料水泥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FJJF20240001

二、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号

品目号

货物

名称

标号

采购预估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单价下浮金额范围

(元/吨)

供货期限

1

1

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

425

4032.6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100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交货

地点

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

三、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商或生产商直接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①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若为水泥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

③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直接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品牌水泥生产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货物生产商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3年(含本年度)的年度代理品牌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声明函。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无需授权书)

7、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1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

7.2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

7.3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9、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所需的运输能力证明材料(散装运输:20吨以上散装水泥粉罐车)。自行运输的需提供车辆信息及运输相关证明材料,委托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单位车辆信息及运输相关证明材料;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须包含运输车辆承载吨数。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根据交警部门需要及时办理并取得运输车辆通行证。

10、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3个月内所投货物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规范中所规定的检测项目及方法。未按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11、供货经验:投标人应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一年累计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425)供货4000吨以上(4000)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意见、中标通知书(若有)等资料【若资料中均未体现供货年度、供货量等相关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 2 2日至2024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2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地点:20242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则表示参与投标的有关各方理解并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登记,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邮编:350013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1-85735171   87580399     

   真:0591-87582611

网址:Http://www.fjjfjt.com             

电子信箱:fjjf10@163.com

购买标书及服务费汇入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号:117090100100030790 账   号 : 117200100100206441

十二、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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