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区东线污水主管工程稼书路(永兴路至子孙路)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109-330482-04-01-321661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经开投〔2021〕41号、平发改经开投〔2022〕30号 、平发改经开投〔2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位于平湖经济开技术开发区及当湖街道。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污水管,污水主管管径为D1400,收集沿线地块污水,沿稼书路自北向南排至南环线向西排入14号泵站。管径为D500-D1400,管长2316m。
2.3招标范围:平湖市区东线污水主管工程稼书路(永兴路至子孙路)施工图所有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2.5本项目监理单项合同价约 52.6968 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 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 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 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 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 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 监资格)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 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 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被《平湖市水务集团建设项目廉政风险人约束制度》认定处于禁止期内的,或投标单位投入本项目建设的人员中,有被《平湖市水务集团建设项目廉政风险人约束制度》认定处于禁止期内人员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02月 0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34660594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02月 19 日。招标人将于2024年02月 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 月 23 日14 时00分,地点为网上不见面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上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办理。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元 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4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3-85014102 电话: 0573-85539088
地址: 平湖市解放中路48号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传真: / 传真: 0573-8553908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346605944@qq.com
2024年02月 09日

区块链已存证
与“ 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合作过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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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2.46亿元 -
浙江蓝宝建设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2099.07万元 -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473.05万元 -
4
浙江启宸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75.4万元 -
5
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4591.33万元 -
6
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605万元 -
7
嘉兴市众鑫建设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229.31万元 -
8
嘉兴链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125万元 -
9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80万元 -
10
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7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