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CC-ZC24-006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服务项目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MCC-ZC24-0064 发布来源: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4-01-22 17:46 下载 招租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MCC-ZC24-0064项目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服务项目预算金额:0采购需求:项目采用BOT模式,引进自助洗衣机不低于151台、洗鞋机不低于14台。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2月25日-2027年2月24日,合同一年一签。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响应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次招租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租活动。三、获取招租文件时间:自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方式:只接受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注:汇款时必须备注ZC24-0064标书款,电汇或网银须于“获取招租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4日09:00-09: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4年2月4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第一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详细报名及获取招租文件方式,请完整阅读以下全部内容:(1)供应商须登录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点击右上角“项目报名”选择编号“BMCC-ZC24-0064”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电汇或网银须于“获取招租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提交报名申请(如招租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须一并上传,未明确要求的默认不需要),报名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联系人手机,请留意查收。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可拨打010-82370045进行咨询。(2)银行账户信息,电汇购买招租文件、响应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收取的唯一账户:汇款或转账时请务必附言“项目编号+用途”,例如:ZC24-0064标书款或保证金。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 号:0200 0062 1920 0492 968(3)招租文件的获取:仅提供电子版,请前往明德致信公司网站“招标(采购)公告”频道:http://www.zbbmcc.com/node/119。无需注册,按项目名称或编号查找对应项目,点击标题下红色“下载”按钮即可免费下载;2.问题咨询联系方式的说明:(1)有关招租文件购买、成交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 0045;(2)有关招租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咨询:请拨打公告“项目联系方式”中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3.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仅在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招租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4.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收。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流程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质疑和投诉,如有疑义,请与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询问。七、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租人信息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联系方式:010-623396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联系人:杨梦雪、王蕾蕾、吕绍山联系方式:010-82370045、13263327821电子邮件:bjmdzx@vip.163.com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服务项目招租文件项目编号:BMCC-ZC24-0064BMCC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招租邀请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招租文件4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5六、其他补充事宜5七、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一、说明91.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92.资金来源103.响应费用10二、招租文件104.招租文件构成105.供应商要求对招租文件的澄清116.招租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租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1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7.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11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29.响应文件构成1210.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租文件规定的文件1211.响应报价1312.响应保证金1313.响应有效期1414.响应文件的签署与规定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15.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递交1516.响应截止期151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五、开标及评审1618.开标1619.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1720.响应文件的初审1721.响应文件的澄清1922.评审2023.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0六、确定成交2124.成交人的确定标准2125.成交通知书2126.签订合同21七、成交服务费2227.成交服务费22八、其它22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33一、资格审查33二、符合性审查34三、评审办法35四、评分标准36第六章合同条款40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61.报价书(格式)472.报价一览表(格式)483.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49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505.资格证明文件516.响应保证金567.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578.业绩案例一览表(如有,格式)589.拟用于本项目人员资格和经历情况(如有)5910.主要技术方案的详细说明6111.招租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62第一章招租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MCC-ZC24-0064项目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服务项目预算金额:0采购需求:项目采用BOT模式,引进自助洗衣机不低于151台、洗鞋机不低于14台。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2月25日-2027年2月24日,合同一年一签。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响应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次招租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租活动。三、获取招租文件时间:自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方式:只接受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注:汇款时必须备注ZC24-0064标书款,电汇或网银须于“获取招租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4日09:00-09: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4年2月4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第一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详细报名及获取招租文件方式,请完整阅读以下全部内容:(1)供应商须登录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点击右上角“项目报名”选择编号“BMCC-ZC24-0064”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电汇或网银须于“获取招租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提交报名申请(如招租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须一并上传,未明确要求的默认不需要),报名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联系人手机,请留意查收。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可拨打010-82370045进行咨询。(2)银行账户信息,电汇购买招租文件、响应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收取的唯一账户:汇款或转账时请务必附言“项目编号+用途”,例如:ZC24-0064标书款或保证金。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3)招租文件的获取:仅提供电子版,请前往明德致信公司网站“招标(采购)公告”频道:http://www.zbbmcc.com/node/119。无需注册,按项目名称或编号查找对应项目,点击标题下红色“下载”按钮即可免费下载;2.问题咨询联系方式的说明:(1)有关招租文件购买、成交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0045;(2)有关招租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咨询:请拨打公告“项目联系方式”中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3.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仅在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招租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4.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收。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流程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质疑和投诉,如有疑义,请与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询问。七、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租人信息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联系方式:010-623396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联系人:杨梦雪、王蕾蕾、吕绍山联系方式:010-82370045、13263327821电子邮件:bjmdzx@vip.163.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关于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联系方式:010-623396101.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电话:010-823700451.3.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招租活动:否2.1本项目洗衣机场地占用费最低限价:1500元/台·年;洗鞋机场地占用费最低限价750元/台·年。7.3响应语言:中文12.1响应保证金:7000.00元。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响应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转账、支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为减少收取/退还保证金的手续,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 0062 1920 0492 968注:请供应商汇款务必注明“项目编号+用途”(比如:ZC24-0064保证金),以便财务查账及汇总。12.6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请将合同扫描件发送到bjmdzx@vip.163.com邮箱办理相关备案及保证金退还手续。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来款账户。邮件标题格式:项目编号+退还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名称+已签订采购合同。内附:(1)采购合同扫描件;(2)项目编号;(3)供应商名称;(4)采购合同签订日期。13.1响应有效期:90天14.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2份。电子版应包括如下文档内容:(1)响应文件PDF格式文件,应包含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含签字盖章);(2)响应文件word格式可编辑版本;(3)电子版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提交。注意:电子文档内容和对应的正本必须完全一致,因电子文档与正本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1响应截止期: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7.1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1.以成交人响应报价*数量*合同时间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缴纳时间: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账户信息: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 0062 1920 0492 968注:请供应商汇款务必注明“标号项目+用途”(比如:ZC24-0064服务费),以便财务查账及汇总。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1.1招租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租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受招租人委托,组织本次招租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1.3.合格的供应商1.3.1符合第一章招租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1.3.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租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租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租活动。1.3.3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接受联合体,对于联合体的规定如下:1.3.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招租。1.3.3.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3.3.3招租人根据招租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1.3.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招租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3.3.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同一招租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1.3.4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如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招租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则其响应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招租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凡受托为本项目/分包招租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分包的其他采购活动。1.5.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租人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招租活动。1.6.供应商在招租过程中不得向招租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1.7招租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相互串通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响应将被拒绝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或者代理响应。2.资金来源2.1本招租项目由供应商出具场地占用费。2.2最低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响应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租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招租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租文件4.招租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招租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租文件中均有说明。招租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招租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租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租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没有对招租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无效。4.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租文件不单独提供货物/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供应商要求对招租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租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租人。6.招租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租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租文件进行修改。6.2招租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租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招租人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7.1潜在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租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租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招租文件中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7.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租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中第四章“项目需求”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租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租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详见第七章。9.2除上述9.1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10条的所有文件。9.3对于招租文件成交记了“格式”的文件,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格式”的文件和招租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0.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租文件规定的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租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关于第四章的所有响应偏差和例外均写入“技术规格偏离表”,关于其它内容的响应偏差和例外均写入“商务条款偏离表”。10.4供应商应注意招租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1.响应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对所参与的采购包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或多个方案),其响应视为无效。11.3最高报价不是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11.4除非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响应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否决。12.响应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保证金,作为其有效响应的一部分。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响应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2响应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租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响应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在开标之日后到响应有效期满前,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撤回响应的;(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租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放弃成交或者不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人未按第27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5)招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响应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网银(采用电汇/网银必须保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供应商未提供保证金)、网银转账、银行汇票、支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4响应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2.5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2.3和第12.4条的规定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时,响应保证金可合并提供,供应商须注明各分包响应保证金金额。响应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是哪一个或多个分包不足的,涉及的所有分包将均被视为无效响应。12.6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文件应在本招租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招租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2招租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允许修正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响应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与规定14.1供应商应按招租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另外供应商还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若电子版响应文件和书面响应文件不符,以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4.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14.3任何对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4.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4.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被授权代表签字,其响应为无效响应。14.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按要求签字,响应文件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不适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递交15.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标书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进行装订(建议采用胶装方式),否则有可能导致响应无效。15.2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样品(如有)”分开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分别注明“报价一览表”、“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样品(如有)”字样。如果供应商虽然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响应文件密封完好的,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15.3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租公告或招租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租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代表签字,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5.4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5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响应文件。16.响应截止期16.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至规定的地址。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6.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租文件延长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但必须有修改、补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7.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密封和标记(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补充或修改通知”等)和递交。17.3在响应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澄清除外)。17.4在响应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全部响应资料),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回。17.5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招租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开标及评审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在响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应派被授权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承诺认可开标结果,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的通知、是否提交了响应保证金等。对于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期前递交的响应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审时有效。18.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8.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8.6开标结束后,招租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租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19.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19.1评审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招租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审方法和标准在本招租文件第五章中规定。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20.响应文件的初审20.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租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招租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租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租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由评审委员会进行。20.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满足招租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包括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进行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截止时间),发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保留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招租文件要求的;?3)其他不符合资格性要求的情形。20.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租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应该是与招租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相符的响应。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响应保证金、响应有效期、适用法律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是否对招租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21.1.1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0.5响应报价须包含招租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响应总价进行调整。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20.6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0.7在招租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租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招租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低于最低限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8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或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有效响应。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招租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低于招租文件中规定的最低限价的;3)响应文件含有招租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串通响应、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招租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在合理时间内,供应商不确认按规定修正后响应报价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租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①招租文件中星号“★”指标的;②响应有效期不足的;③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④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⑤供应商串通响应的;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20.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串通响应: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10评审委员会发现招租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租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影响招租结果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租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租文件后重新招租。21.响应文件的澄清21.1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审22.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招租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22.2评审严格按照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详见本招租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22.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租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评审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供应商按相应的加权分值进行评价、打分。22.4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评委按分包分别对每个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同一供应商同一分包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该包的最终得分。所有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5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3.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3.1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3.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4招租人有权根据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审查中发现虚假问题,招租人将保留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六、确定成交24.成交人的确定标准24.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租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24.2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24.3招租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出现第一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情形,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由招租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确定后,成交结果在招租人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招租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租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租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签订合同26.1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租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招租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租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如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则其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可另选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招租。26.2招租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3合同价:合同价即为成交价。26.4合同中卖方的约定:成交人即为合同卖方。26.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招租人承担连带责任。26.6本项目采购合同不能转包、分包。七、成交服务费27.成交服务费27.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用。27.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成交服务费。27.3成交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成交人如未按27.1和27.2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响应保证金。27.4在响应时,供应商应提供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八、其它28.1如果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被认为在本招租过程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被拒绝授予合同。28.1.1“腐败行为”是指通过提供、给予、接受、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租人在招租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8.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租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租人和公共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响应(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响应丧失竞争性,剥夺了招租人从竞争中所获得的利益。28.2本招租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租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服务二、项目服务时间:2024年2月25日-2027年2月24日三、项目经营价格项目名称洗衣机场地占用费最低限价洗鞋机场地占用费最低限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服务项目1500元/台·年750元/台·年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上述最低限价,否则其响应无效。四、项目概况(一)项目内容项目采用BOT模式,引进自助洗衣机不低于151台、洗鞋机不低于14台。(二)项目具体分布情况项目具体分布情况详见附件。需求数量暂定以上方案,实际安装数量根据学生使用情况再做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的设备单价按照合同签订的设备单价执行。(三)项目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学校指定的自助洗衣点位,安装全新原装自助洗衣、洗鞋设备,不接受各种形式的改装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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