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工程设计服务预先统采项目已按军队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单位为某单位,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某单位工程设计服务预先统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规模):拟由某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先签订框架协议,由于本次设计服务为预先采购,工程数量、工程性质和工程投资额等信息待需求明确后,再按照单个工程项目或多个项目分别签订服务合同,单个项目的服务费不得超过99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建设相关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 2.3建设地点:北京市。 2.4设计服务费预算:约99万元。 2.5服务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1个工程设计服务费不低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未处于冻结状态。 3.6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设计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一层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3 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9日09 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院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2层2号大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联系人:房先生,杜女士 电话:15645600822 15775391179 电子邮件: 123961717@qq.com 23750087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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