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定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 10 时 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5 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五、 本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以网络司法平台拍卖页面为准。 若有其他未在页面显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 5 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 15 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 户名 : (2023) 京 0108 执 22392 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 0200059338196804038 ) 。 竞得者缴纳尾款时需注意法院账户中户名括号 ‘ ( ‘、’ ) ‘ 为英文半角。 十、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不排除对个人征信所造成不利后果。 十一、 本品为特殊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并缴纳尾款后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风险自负,一经交付视为所有权转移并发生法律效力。 十二、 本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提货,产生的物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皆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悔拍、拒收等原因造成的物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10-8295637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10-82956369 海淀法院评估拍卖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 10 时 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白色小铁皮柜(旧) 参考价: 200 元 起拍价: 112 元 保证金: 12 元 增价幅度: 2 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 必须 在竞价程序开始 5 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 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五、 本品为特殊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并缴纳尾款后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风险自负,一经交付视为所有权转移并发生法律效力。 六 、 本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提货,产生的物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皆由买受人承担。由于悔拍、拒收等原因造成的物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 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 五 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申请人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的,应于竞价开始 五 个工作日前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免交保证金参与购买权。应当事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不排除对个人征信所造成不利后果。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4 年 1 月 30 日 15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 户名 : (2023) 京 0108 执 22392 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 0200059338196804038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得者缴纳尾款时需注意法院账户中户名括号 ‘ ( ‘、’ ) ‘ 为英文半角。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 1000 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 5 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4008222870 。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16 〕 18 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咨询电话:李女士 17710650832 (北京京信嘉茂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预展时间:本标的暂不组织预展。 法院电话: 010-82956369 ,海淀法院评估拍卖组。 周一至周四 10:00—15:00 (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 010-82956376 。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 13 号冠方大厦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 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技术咨询: 4006121717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相关附件 附件: 无 竞得者缴纳尾款时需注意法院账户中户名括号 ‘ ( ‘、’ ) ‘ 为英文半角小括号。 调查表 拍品名称 白色小铁皮柜(旧)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北京某某公司 拍品存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路 8 号院尚东数字山谷 A 区 1 号楼 权利限制情况 已扣押 拟提供的文件 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 拍品情况: 白色小铁皮柜(旧) 2、 上述动产标的以实物为准 ; 竞买成功并缴纳尾款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认可,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 本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提货,产生的物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皆由买受人承担。 4、 本院未与任何中介机构合作,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5、 咨询联系电话 : 010-82956369 ,评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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