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居民小区水表改造(第一期)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2024年度居民小区水表改造(第一期)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居民小区水表改造(第一期)采购工程采购单位临夏市供排水公司交易编号LXSGPSGS-ZFCG(2024)003采购方式邀请资金来源联系人杨利平联系电话13993037708是否重大项目否是否精准扶贫项目否公告信息公告性质正常公告采购方式 邀请采购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2024-01-23 17:00:00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18:00:00竞价开始时间2024-01-30 18: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4-01-31 18:00:00是否允许多次竞价是降价幅度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价标准最低价中标法采购标段信息序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类别最高限价12024年度居民小区水表改造(第一期)采购工程001货物类177600.00(元)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函临夏市供排水公司对2024年度居民小区水表改造(第一期)采购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LXSGPSGS-ZFCG(2024)003 二、招标内容: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 413台(详见货物需求表) 三、 项目预算:17.76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法人授权函(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生产商具有国家或省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设备材料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业绩及其他相关证件;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设备生产厂家产品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30日。 2、招标文件费:免费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查找到该项目后在附件信息中下载。 4、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18:00分(北京时间)。 六、竞价时间及方式: 1、竞价地点: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2、竞价方式:各投标人可在待竞价项目中多次竞价 3、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8:00分(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夏市供排水公司 联系人:杨利平 联系电话:13993037708 单位地址:临夏市慈王村新庄水厂内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信息附件1:下载附件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http://47.110.21.205:2010)进行投标竞价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ggzyjy.linxia.gov.cn/f/gover/annoment/getAnnoDetail?projectId=105822&annogoodsId=1073312024年度居民小区水表改造(第一期)采购工程邀请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XSGPSGS-ZFCG(2024)003采购人:临夏市供排水公司二○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2.1总则2.2招标文件2.3投标文件2.5废标和串通投标2.6中标通知书2.7合同签订及履行2.8其他规定第三章询问和质疑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审核原则及办法5.1审核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5.2审核程序5.3评标方法第六章附件附件1:采购合同格式附件2投标函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4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附件5投标报价表(第轮报价)附件6投标分项报价表(第轮报价)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8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附件9服务保证与服务承诺函…………………………………………………………………………………………….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0投标服务偏离表附件1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附件12投标单位承诺书附件13: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附件14: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附件15联合体协议(如有)附件18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附件19《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临夏市供排水公司对2024年度居民小区水表改造(第一期)采购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招标文件编号:LXSGPSGS-ZFCG(2024)003二、招标内容: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413台(详见货物需求表)三、项目预算:17.76万元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生产商具有国家或省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设备材料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书、业绩及其他相关证件;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设备生产厂家产品授权委托书。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30日。2、招标文件费:免费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查找到该项目后在附件信息中下载。4、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18:00分(北京时间)。六、竞价时间及方式:1、竞价地点: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2、竞价方式:各投标人可在待竞价项目中多次竞价3、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8:00分(北京时间)。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临夏市供排水公司联系人:杨利平联系电话:13993037708单位地址:临夏市慈王村新庄水厂内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2024年度居民小区水表改造(第一期)采购工程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3)实施地点:临夏市4)招标内容:采购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413台(详见货物需求表)。5)采购预算:17.76万元2招标人:1)单位名称:临夏市供排水公司2)单位代表:杨利平3)联系电话:139930377083付款方式:中标后甲乙双方协商4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生产商具有国家或省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设备材料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书、业绩及其他相关证件;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设备生产厂家产品授权委托书。注: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5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6投标有效期:90天7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标有“正本”和“副本”字样;未按上述要求制作分装标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18:00分之前,逾期不予受理。必须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文件按投标须知第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对迟于该时间递交的上述文件将不予接收。9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8: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10评标原则和办法:低价中标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报价合理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具体评标因素见第六章评分办法。11合同数量增减变更:合同商谈时,买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货物数量进行适当调整。数量增减幅度在10%之内。1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13相同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处理办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超过时效不予受理。15分包履约: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16投标文件的说明:1、投标人在系统内上传的投标文件报价表可以为第一次报价,也可为最终报价。2、投标人应在最终报价完成后将投标文件邮递至采购人指定地址,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应写明每一轮报价。2.1总则2.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项目采购。2.1.2有关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是指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统称。“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2.1.3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2.1.4合格的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符合《投标邀请》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1)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附件19:《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甘肃省财政厅文件甘财资[2017]11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省级各部门(单位)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管理,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更好的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高效履职,我们参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01年12月:8福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印发单位:甘肃省财政厅2017年12月29日共印150份附件: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第一条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的精神,结合省级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及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第三条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是指满足单位基本办公需要普遍适用的设备和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和家具。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涉密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根据保密工作有关规定配置。第四条本标准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审核批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计划、安排资金预算、实施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管理和审批资产处置事项的依据。3第五条本标准包括资产名称、价格上限、实物量标准、最低使用年限等内容。资产名称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性确定。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并参照政府采购价设置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最高限价。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实物量标准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单位人员编制数内的实有人员数、人员职级等综合设置,是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综合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或经鉴定无法修复及继续使用维护成本过高需要提前报废的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第六条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尽可能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节能环保、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和进口高档皮革第七条单单位购置具有日常办公功能的专业类设备和家具的,应当相应减少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数量。第八条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及有关政策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适时更新。第九条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对属于审批范围而未获批准的资产配置事项,一律不得采购。第十条财政和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在预算审核、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溢用职权、玩忽职守、狗私舞整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一条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可参照本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第十二条本标准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附: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金额单位:元资产名称计价单位价格上限实物量标准最低使用年限备注说明一、办公设备(一)计算机1、台式计算机元/台5000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规定合理配置。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非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6配置价格含正版操作系统2、双网隔离台式计算机元台6500按照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后相应核减其他台式机数量6配置价格含正版操作系统3、便携式计算机元/台7000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的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6配置价格含正版操作系统(二)打印设备1、A3幅面激光打印机彩色:10000单位A3和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其中,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不超过单位内61、A3幅面激光打印机元/台黑白:5000单位A3和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其中,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不超过单位内62、A4幅面激光打印机元/台彩色:2000设机构数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62、A4幅面激光打印机黑白:1200元/台设机构数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6资产名称计价单位价格上限实物量标准最低使用年限备注说明3、票据打印机元/台3000按照岗位需要合理配置64、激光一体机/传真机元/台3000按照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后核减其他打印机和扫描仪数量6(三)复印设备1、普通复印机元/台15000按照不超过在编人数5%配置62、中高速复印机元/台35000按照不超过在编人数2%配置63、速印机元/台40000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6(四)扫描设备1、普通扫描仪元/台2000按照不超过在编人数5%配置62、高速扫描仪元/台20000按照不超过在编人数2%配置6(五)投影设备1、固定式投影仪元/台20000每间会议室可配置一台82、便携式投影仪元/台3000可按照不超过内设机构数配置8(六)数码摄录设备1、普通数码相机元/台3000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配置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数10%82、单反数码相机元/台20000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配置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数2%8配置价格含镜头等配件3、数码摄像机元/台20000根据工作需要可经审批后配置,配置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数1%8(七)电视机元/台5000按实际需要经审批后配置10资产名称计价单位价格上限实物量标准最低使用年限备注说明(八)碎纸机元/台1000按照不超过在用办公室数量配置10(九)财务票据装订机元/台3000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15(十)空调设备1、1.5P及以下空调元/台3500在用办公室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下可配置1台102、2P空调元/台6000在用办公室使用面积30-40平方米可配置1台103、其他空调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10主要包括机房、会议室及开放式办公场所所用空调二、办公家具(一)办公室家具1、高档办公桌元/套4000地厅级办公室可配置1套15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和进口皮革2、高档办公椅元/把1500地厅级办公室可配置1把15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和进口皮革3、普通办公桌元/套3000按在编人数配置15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和进口皮革4、普通办公椅元/把800按在编人数配置15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和进口皮革5、文件柜元/组1000按在编人数150%以内配置20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和进口皮革6、三人沙发元/张3000按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15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和进口皮革7、单人沙发元/张1500办公室可配置1张三人沙发或2张单人沙发158、桌前椅元/把800按工作需要配置,每间办公室不超过2张15资产名称计价单位价格上限实物量标准最低使用年限备注说明9、茶几元/张大:1000按沙发数量,合理配置159、茶几元/张小:800按沙发数量,合理配置(二)会议室家具1、会议桌按会议室使用面积配置会议室使用面积50m以下:1200元/m:50m-100m2:1000元/m2:100m以上:800元/m202、会议椅按会议室使用面积配置会议室使用面积50m以下:1200元/m:50m-100m2:1000元/m2:100m以上:800元/m20(三)其他办公家具1、档案柜元/组2000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202、保密柜元/组3000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203、防磁柜元/组3000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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