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

招标详情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4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4﹞0380号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委托,定于2024-03-13 10:00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前进经济联社交﹝2024﹞0007号)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该要求);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

1.竞投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大写:贰亿元整)。(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满足上述要求)

2.竞投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的银行存款(包括同一公司在多家银行存款同时间段叠加)连续三个年度每年年终日(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当日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满足上述要求)。

3.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竞投。

3.1允许联合体竞投,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在联合体协议中股权占比大于或等于51%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任一方不得为零)等。

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投。组成联合体竞投各方在竞投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竞投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竞投将被拒绝。

3.3联合体竞得人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对项目业主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资产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南侧,5 号线三溪地铁站出口西南侧

(三)资产面积: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340㎡,总建筑面积约118060.25㎡(其中地上约88286㎡,地下约29774.25㎡),计容总建筑面积≤81686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36374.25平方米,容积率≤6.6196,建筑密度≤55%,绿化率≥20%,建筑高度≤180米(以上数据暂按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数据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四)资产用途:商业、商务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待办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计容面积28元/月/平方米(参与竞价)

不计容面积25万元/月(固定价格,不参与竞价)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1元/月/平方米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1元/月/平方米

4、交易竞投保证金为¥120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金转账及网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人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合作期限:40年,其中包含建设期限3 年(含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手续和证件时间,至完工之日止),经营期限37年;

(三)项目开发要求

1、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发展目标与定位是为就业者提供高质量、多元、环境优越的健康生活服务(最终以合作方(竞得人)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及与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功能、发展目标与定位的协商结果为准),详见项目可行性报告。

2、整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最终的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目前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尚未编制)

3、投资概算:合作方(竞得人)应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6亿元至9亿元之间,总建筑面积单方总投入不低于5760元/平方米;合作方应确保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商业运营的目标并承担相应的项目所有建设资金。

4、项目土地价值评估报告:本项目已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交易底价。项目评估结果显示项目土地评估市场价格为人民币416,318,840.00元(大写:肆亿壹仟陆佰叁拾壹万捌仟捌佰肆拾元整)(详见评估报告书)

5、项目用地中主要建筑物的楼高:≤180米;层高: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建筑物之间的楼距: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建筑物风格:体现简洁大方和现代化气息的建筑理念;项目用地上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公共设施、绿化地等的数量、布局比例: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配建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建垃圾分类收集点1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结合建筑设置),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绿色建筑:一星绿色建筑比例100%,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合作方需根据规划、建设部门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6、项目用地上建筑物的建筑标准:总建筑面积单方总投入不低于5760元/平方米(投资估算由合作方(竞得人)根据项目定位、项目业主及政府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最终的投资估算以经业主单位审定后的为准)。

7、本项目已有《关于申请确认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9350号,暂未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证照、手续;所有后续证照、手续,均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办理,项目业主单位应与合作方(竞得人)商定合理的办理时间,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作方(竞得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建设成本),并给予合理的、必要的协助。

8、专项建设担保金: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完成开发,项目合作方(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开具人民币18000万元(大写:壹亿捌仟万元整)银行保函,作为本项目的专项建设担保金(如需要项目业主单位开具收款票据,所产生的税费由合作方承担)。

9、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依法依规负责出资和经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合同超过49%或以上的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合同的义务超过49%或以上转移给第三人,不得向甲方申请变更合同主体,更不能存在以租代售的行为。

10、本项目建设工程的参建相关单位情况如下:

1本项目施工单位尚未确定,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作为代建管理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已与其签订了相关协议(详见附件)(以下称“代建合同”);

2根据《关于加大优秀设计作品正面引导力度强化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0〕23号)、《关于深化设计招标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技〔2020〕296号)相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已与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雄大师作为主创设计师)签订了相关合同(详见附件)(以下称“省院设计合同”);

3本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将与合作方(竞得人)签订合作开发合同。竞投结束后,合作方(竞得人)应协助项目业主单位与代建合同的相关乙方进行商谈,逐级审批,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目前该代建合同的解除问题正在逐级上报审批,具体以市政府的批复为准)。如甲方与上述代建合同的相关方未能在90日内(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计算)解除合同关系,则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不生效合作方(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由项目业主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如在90日内(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计算)成功解除的,则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于“代建合同”解除之日生效。

4竞投结束后,项目业主可依合作方(竞得人)的实际情况要求就省院设计合同进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

11、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投入运营使用,项目业主单位聘请评估机构和咨询公司签订可行性研究编制报告咨询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合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和聘请律师团队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为项目合作开发全过程顺利开展提供监管和保障服务,所产生费用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

(四)收益分配方案:项目业主单位拥有项目用地使用权和项目建筑物(包括地上与地下)的所有权;合作方(竞得人)对项目建筑物享有合作期限内的使用权、经营(出租)和收益权。合作方(竞得人)在建设期及经营期限(40年内)向业主单位支付收益,收益起付日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支付方式为按月定额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收益。在前六年内(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含本数),每月支付标准为:计容建筑面积81686平方米按最终的成交价除以2为准计算,不计容积面积36374.25平方米按12.5万元/月固定价格计算。第六周期年(不含本数)至第八周年(含本数)计容建筑面积81686平方米按最终成交价为准计算,不计容积面积36374.25平方米按25万元/月固定价格计算。从第八周年(不含本数)开始递增,每5周期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5% 。如政府批准增加本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则增加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的合作方式和收益标准由双方后续以补充协议方式商定。如政府最后批准的计容面积与《关于申请确认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9350号》中约定的81686m2减少不超过10%,则投资比例相应减少,项目业主单位的收益也相应减少;如果减少的幅度超过10%,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另行协商确定。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项目合作方(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后60日内,开具人民币18000万元(大写:壹亿捌仟万元整)的银行保函,作为本项目的专项建设担保金,专款专用。

除本项目合同自动解除或双方另行协商外,由项目业主单位及合作方(竞得人)按照以下工程进度解付上述专项建设担保金:

1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基础工程完工日起10日内,降低保函额度20%,即人民币360000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万元整)

2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日起10日内,降低保函额度30%,即人民币54000000.00元(大写:伍仟肆佰万元整);

3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降低保函额度20%,即人民币360000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万元整);

4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降低保函额度20%,即人民币360000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万元整)

5经双方一致确认,在合作者(竞得人)已按照双方后续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且本项目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撤销剩余全部保函,即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壹仟捌佰万元整)。

如合作方(竞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并导致项目烂尾且超过12个月,经双方确认无法实现合作目的。项目业主单位保留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追究合作方(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2、交易成功后,由合作方(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成立项目组,共同推进完成整个项目建设阶段的各项工作直至本项目整体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前,业主单位已对项目用地开展了前期一系列前期工作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相关服务合同,上述费用的最终金额按各对应的服务合同约定计算方式进行计算,相关费用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承担。同时,交易公告发布之前,项目业主单位就本项目已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约定尚需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提供服务或变更、解除的,可由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提供服务或变更、解除,由此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款项,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承担。前期的费用计入建筑物成本,可由乙方支付,但从甲方的收益中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双方另议。需要继续履行、提供服务的,乙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费用也由乙方支付,从甲方的收益中扣除。

4、本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用尚未缴纳(最终以政府部门核定为准),如业主单位无法向政府申请到该笔费用的减免,则该笔费用计入建设成本,由合作方(竞得人)无条件按政府要求予以支付。

5、合作方(竞得人)应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

支付方式:合作方(竞得人)与业主单位签订《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天河片区(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合作方(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方(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800万元(大写:贰仟捌佰万元整)一次性转入项目业主单位账户。

退还方式:合同期满或终止、解除等合作终止时,乙方缴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乙方。

6、如合作方(竞得人)拒签《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因合作方(竞得人)的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7、合作期间,项目业主单位与合作方(竞得人)各付各税,除项目建设、办产权证所需税费由合作方承担外,项目业主单位的收益以及因不动产日常税费、经营、管理生产的一切税费或者其他应由项目用地登记使用人及物业登记所有权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等)均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承担。

8、优惠政策实施方案:自本项目合作合同签署之日起,如政府对本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给予包括但不限于如税费、报批报建费、运营、办证等方面的减免、返还等优惠政策的,项目业主单位应积极配合申请,合作方(竞得人)需按要求备齐申请该等优惠政策所需的相关资料交予项目业主单位。在政府将相关的优惠政策款项返还到项目业主单位后,按照“谁支付或谁运营,优惠或返还款项归谁”的原则分配。

9、在签订本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将项目用地移交合作方(竞得人)开发建设,若有变化,双方及时通知。

10、其它内容详见合同。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02-092024-03-11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4-02-182024-03-11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项目资质要求相符的完整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名,待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流程。

(三)如未在我网络平台注册的竞投人,需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4-03-13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接受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投人资格审核

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等待审核,并在报名时间内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项目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前往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需提交的资料:

(一)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二)竞投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需提交全资子公司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大写:2亿元整)的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提供)。

(三)竞投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的银行存款(包括同一公司在多家银行存款同时间段叠加)连续三个年度每年年终日(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当日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大写:壹亿元整),竞投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需提交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牵头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提供)。

(四)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任一方不得为零)等)。

(六)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得人凭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携带相关资料如下:

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进入管理平台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可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桃园中路3号

联     系     人:刘明森

联  系   电   话:82564772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37690255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0209

          

 

文件下载:1、交易文件.doc

2、项目可行性报告.pdf

3、项目投资概算书.pdf

4、评估报告书.pdf

5、设计合同

6、代建协议书

7、代建补充协议书

项目进度
  • 2024-02-09当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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