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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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605-04-01-421718
投资项目名称  “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
标段(包)名称  “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高速以东大镇工业区地块
资金来源 其他 资金来源构成 其他:5154.29576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69619平方米,分两期开发,首期(本期)总建筑面积21088.39平方米,分别为1#厂房17650.68平方米,2#研发车间3183.63平方米,3#门楼254.08平方米;机动车位295个,非机动车位562个,非机动车位面积844.41平方米。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暧通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290
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
51542957.6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①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 资 格 审 查 当 天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查 询 网 址 :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工程师
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建(不含改建或扩建)单项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原件的扫描件;②项目评标公示(公告)或中标公示(公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③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包含工程基本信息)网页截图。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4.9.2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须完成过至少1项房屋建筑施工类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②合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④需提供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工程基本信息)网页截图及查询链接;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2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粵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10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2.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
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
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南二路土资大厦四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罗棣光 联系电话 0757-8995883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1栋1014、1015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绮媚 联系电话 0757-86253386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南海产业园外观提标改造工程-污泥处理厂房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0-440605-04-01-242315备案建设,招标人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2.工程编号: GC2024(NH)WZ0021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1.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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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 2024-02-10当前信息

    变更“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 2024-02-10

    招标“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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