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招标澄清通知
TZ-01
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的“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招标项目作出如下招标澄清:
原招标公告中“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招标条件更正为:“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2-440605-04-01-42171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原招标公告中“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3.承包方式更正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包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进行固定总价包干。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根据本澄清通知做相应修改。本澄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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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 2024-02-10当前信息
- 变更“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 2024-02-10
- 招标“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