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环境整治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环境整治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环境整治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监理 2、招标人: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融资以及上级专项资金,已落实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项目概算:人民币约39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明中都宫墙内及金水河出入水区域。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宫城内地形整治工程,包含河道挖方、地形整理、部分河道水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车行道路、人行道路、景观平台、联通箱涵、绿化种植等;以及施工范围内的给水及照明工程等,总投资约3900万元。本项目为其监理服务项目。 2、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相关阶段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尚未完工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2、信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不含其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提交信息成功的投标人参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1084223882@qq.com,且须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9855009313),视为提交信息成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按前述要求递交材料的供应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2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50-2221320 代理机构: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席工 联系方式:18963772506、19855009313 邮箱:10842238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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