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大楼7#楼直饮水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
有效期 |
1 | 管委会大楼7#楼直饮水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清单 | 13万元/(最高限价) | 叁年(2024.1.1-
2026.12.31) |
2.项目地点: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楼14层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在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报价供应商提交资格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5.报价方式、时限及供应商确定方式:
(1)报价时限:各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23日上午10:00前,提交项目报价书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处(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1407室),同时将报价电子档加密后发送至ptzhsyqbgs@163.com,密码在纸质版报价单中体现。
(2)确定将于2024年2月23日上午11:00当场开启报价书,本办将对各供应商报价材料品目按报价进行综合比选,采用一轮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单位,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大楼7#楼直饮水设备维保机构(服务有效期三年),确认中标单位后予以公示。
6.联系方式及联系人:魏迎春,0591-23165000
附件:7#楼直饮水设备维保项目清单.doc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