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开展了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范围为: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标代理活动的代理机构。检查频次:先后开展2次。随机抽查项目数:按照随机抽取代理项目总数20%,最低不少于5个项目(少于5个全查)的原则,检查了73家次代理机构、抽查了272个项目。检查内容主要是:委托合同签订内容是否完整合规;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法合规;招投标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代理收费是否合理;招标代理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总体上看,受检代理机构能够遵守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日常代理行为较为规范,代理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问题 (一)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方面。一是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二是从业人员管理不严,已离职人员未及时在电子服务系统内更新替换。 (二)委托代理合同签订方面。一是有的招标项目代理收费依据为已废止文件,未列明具体收费标准或金额等。二是有的项目代理合同未明确项目负责人,或存在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人员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等。三是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内容不够完整,存在缺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等问题。 (三)招标文件编制方面。一是有的前期物业、电梯更新项目招标文件中,存在要求中标人提供本地化服务、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等问题,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二是有的前期物业、电梯更新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业绩为住宅类项目,存在表述不准确现象;有的项目评审标准中在人员配置分值、荣誉分值、证书数量上设置不符合评标办法实施导则的要求。三是少数招标文件文字表述存在歧义,有的合同具体条款中缺少付款方式、项目名称,及招标公告缺项目概算等内容。 (四)代理项目档案归集方面。有的项目评标报告缺少投标保证金记录、评标评审表等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投标全过程情况。 (五)代理工作质量方面。个别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填写错误,评标报告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及监督员名单信息不完整。 (六)其他方面。个别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发现竞争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招标代理机构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整改落实。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了不少共性问题,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树立法治意识。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坚持依法代理,合法经营,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招投标最新的政策法规,强化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树立代理行业新形象。 (三)加强内部管理。各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照《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优化代理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高度重视招投标档案资料管理,学习和借鉴其他企业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将合同签订和档案整理规范化、标准化。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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