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皖南分站外租车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皖南分站外租车辆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4-ZJZ-001 3.项目地点:安徽省境内 4.采购人: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皖南分站 5.项目概况:为保障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皖南分站业务出差、外检工作的需要,现对车辆租赁公开招标采购,拟于宣城市、黄山市分别招标1家车辆租赁服务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6.最高限价:/ 7.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2个包,其中: 1包:宣城市外租车辆服务项目 2包:黄山市外租车辆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2月4日17:00前将招标文件费(¥500.00元),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蚌埠市中行治淮路支行 账号:185702860526 转账须备注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皖南分站外租车辆服务项目(二次)+具体包別招标文件费,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费不予退还)。 2.招标文件的获取 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将投标报名函及报名缴费凭证(另招标文件费开票信息发邮件,拒收扫描、拍照信息)发送至邮箱411259622@qq.com,并与采购机构联系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 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科研楼613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响应文件均以邮寄方式递交。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收件人:谢工 收件人手机号:18949869748 请供应商务必注意寄出和邮寄到达时间(务必在2024年2月21日下午17点30分前到达),无论发生何种原因,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费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皖南分站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人:孔工 电 话:0551-65319309 2.采购机构 名 称: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1-65771157 3.采购监督部门 名 称:省水科院监察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电 话:0551-65776836 2024年1月23日附 件:1.采购需求.docx2.投标报名函.docx 采购需求前注: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为最低要求,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服务地点安徽省境内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1年,即:合同签订两年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若采购人因改革发生政策调整,合同签订权力视政策情况进行调整。3付款方式根据用车订单按季度结算费用。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皖南分站外租车辆服务,补充保障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皖南分站业务出差、外检工作的需要。拟于宣城市、黄山市分别招标1家车辆租赁服务单位,服务期限2+1年,具体服务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和入围供应商按协议价格和服务内容签订。三、服务需求1.入围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车辆类型为轿车。2.入围供应商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须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已使用年限在6年以内)。市区内临时租车需30分钟以内到达用车出发地点。3.入围供应商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除购买国家规定的交强险外,还须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须达到150万或200万以上)、驾乘人员险(保额须达到20万或50万/人以上)等险种。若提供的车辆商业险种类或保额不足,则入围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在签订合同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足额完成车辆保险购买的,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继续正常行驶的,须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业务出行正常运行。四、报价要求(1)自驾租赁(不含驾驶员)除燃油费、充电费、过路过桥费、泊车费、违法及责任事故产生的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外的车辆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自驾租赁分日租、月租两种方式。以下所述车辆规格均指车辆的购置价格。各类车型自驾租赁价格上限为:车辆类型规格价格(元)车辆类型规格日租(24小时)月租(30天)轿车12-15万元以下(包含15万)2204500轿车15万元以上-25万元2606000(2)业务包车(含驾驶员)除过路过桥费、泊车费以外的车辆日常保养费、燃油费、充电费、维修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业务包车(含驾驶员)为日租,宣城市、黄山市辖区内租赁公里数不足100公里的按100公里计,外地长途租赁公里数不足150公里的按150公里计。长途包车租赁(含驾驶员)去外地,驾驶员的食宿费用由用车单位负责解决。各类车型业务包车价格上限为:车辆类型规格价格(元/公里)轿车12-15万元以下(包含15万)2.8轿车15万元以上-25万元3五、其他要求中标单位应提供满足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中结算、票据等材料。投标报名函(采购人名称):我方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招标公告及附件,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我单位放弃投标,将在开标前告知。我方安排本单位职工(身份证号:)负责本次投标报名以及开标前有关事宜的联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联系人:电话:邮箱: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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