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请意向竞买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后谨慎参拍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安徽省太和县 人民 法院将于 202 4 年 2 月 7 日上午 10时 起 至 60 天 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 ‘淘宝网’( www taobao com)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 如下 : 一、变卖标的物:安徽省太和县建设西路北侧和谐家园 7号楼107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21)太和县不动产权第0011805号),建筑面积:84 98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73 55平方米,房屋所在层:1;有院子;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6;注:是否需要二次过户或者是否能过户等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查询参考。法院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总价 500300元(定向询价),起拍价:340204元,保证金:34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 自动向后延 时 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 变卖方式: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变卖预缴款,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三 、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 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拍卖成交,现状 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五、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均按法律规定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注:税费承担说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按法律规定承担(含被执行人即原产权人应缴纳的税费)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 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 、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 10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交款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太和县人民法院(地址: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 银行付款方式:户名:( 单位:太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和支行;账号: 9558831311001285075 ;开户联行号:102372500531 )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请买受人交余款时备注 ‘拍卖款’,并电话告知本院。在交款后三日内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到太和县人民法院(地址: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签署成交确认书。 九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十 、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市中院举报监督电话: 0558-2198500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0558-8631702 法院地址 : 安徽省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三福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咨询电话: 18130777476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202 4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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