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延平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24]11号准建南平市延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自多渠道筹措南平市延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916.6平方米,其中:艺术中心7834.68平方米、文化中心15013.31平方米、文创中心2267.69平方米、辅助用房690.55平方米、连廊及地下设备用房等1110.37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供排水、消防、安防、监控及智慧管理平台、交流展示平台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6000万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36%计取(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99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8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公共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3、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209:30:002024020623: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02  07 08  3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yp/)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12楼B区,邮编:353000

电话:0599-6161379

联系人: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名仕园2号写字楼6楼,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14275

联系人:李先生、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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