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WH21CG2024FW2691统一交易标识码 Z10-12340200099502886M-20240119-000086-8 项目概况 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21CG2024FW2691 项目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采购需求: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2家。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开启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 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白象绿洲一期三楼  联系方式:0553-3916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18900536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坤            电话:18900536605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说明.pdf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项目编号:WH21CG2024FW2691项目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项目采购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4年01月22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21CG2024FW2691项目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采购需求: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16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2家。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五、开启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4.其他事项说明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白象绿洲一期三楼联系方式:0553-39168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4室联系方式:189005366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坤电话:1890053660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项目性质采购服务2公告媒体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否□是,本项目共分为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4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6质疑及答复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7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8响应文件有效期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9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等方式缴纳(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如供应商选择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账户供成交供应商选择)(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3)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625-0003(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314.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10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时间:160日历天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11付款方式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全部工作完成后一次性付清;若为联合体中标,则须全部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给负责相应工作的供应商。12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13最后报价供应商在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需保持电话畅通,网络正常,在收到磋商小组通过系统发出的最后报价通知后,三十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加盖电子印章提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20220811/6f273903-bb00-45eb-b107-f7068d200e77.html14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5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16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1.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不见面”系统进入方式。一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不见面”系统链接进入。二是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BidOpening2.使用不见面系统的项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注意事项如下:1.供应商解密的数字证书均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数字证书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数字证书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文件(期间续期数字证书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证书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数字证书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文件(期间续期数字证书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17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18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19绿色采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19绿色采购商品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19绿色采购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20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21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五、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姓名年龄职称及等级职业资格从事相关经历(简历)六、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工种要求(条件)人数备注********************合计七、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序号类型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设备产权性质)八、技术偏离表(格式)技术偏离表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要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序号名称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差异说明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123…注:1.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差异的内容,除列明的差异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2.本表填写时,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为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技术响应据实填写。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九、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序号名称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1服务时间正偏离/负偏离2服务地点正偏离/负偏离3付款方式正偏离/负偏离4…备注:1.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十、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其他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时止。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人:(电子响应文件中须输入姓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性别:年龄: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①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证明①(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职务名称)。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十二、供应商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相关要求(下列要求与电子化交易平台中提供的报价函格式内容不一致的,以下列要求为准):1.单价按最后报价/响应声明函报价同比例调整。2.其他要求(如有):采购需求说明一、审计服务内容及要求1、向委托人提供与审计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审计服务实施方案等。2、收集、整理审计有关的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进行有效性、合规性核对,保证审计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3、按照咨询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编制财务审计成果文件,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财务审计成果文件。为招标人提供指导、服务,最终实现资本信用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目标。4、组织咨询服务回访,听取委托人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及时进行总结,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5、项目负责人5.1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正式聘用,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5.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投标人授权后代表投标人履行合同,并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5.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审计服务专业人员应是投标人正式聘用,提供咨询服务前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审计服务专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审计工作正常进行。中标人更换中标人服务专业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审计服务专业人员。投标人擅自更换审计服务专业人员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委托人要求投标人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审计服务专业人员的,投标人应当撤换。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8、咨询质量8.1中标人出具的审计服务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8.2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计划管理、流程控制保证审计服务成果文件质量。8.3质量不合格处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审计服务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审计服务成果文件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主体评级服务要求1、对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主体评级,并根据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求适时出具主体评级报告。2、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3、成交供应商按照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出具符合规定的信用评级报告;4、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出具的主体评级报告,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适时出具;5、招标文件未尽事项在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中约定;三、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具有有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承诺函放入投标文件中,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具备主体评级相关能力,并能够出具经相关部门认可的主体评级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提供承诺函放入投标文件中,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1▲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项目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和主体评级1.按照咨询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编制财务审计成果文件,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财务审计成果文件。2.对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主体评级,并根据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求适时出具主体评级报告。3.其他相关工作。160日历天符合磋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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