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合肥市重点局2024-2025年度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中】合肥市重点局2024-2025年度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合肥市重点局2024-2025年度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合肥市重点局2024-2025年度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10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TFFZ04047 项目名称:合肥市重点局2024-2025年度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项目拟采购确定10家银行用于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且在合肥市设有市级分行或以上级别机构; 3.具有《金融许可证》; 4.同一银行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投标,且应由在合肥市设立的市级分行或以上级别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24日00:00至2024年01月31日23:59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3)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4)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采购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一楼多功能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发布。     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550号 联系方式:0551-626136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方法:0551-662239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6223922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标段简称:第1包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76700188014523082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71579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6232811630000508461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附件:采购需求-重点局.doc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服务地点合肥市市区,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二、项目概况合肥市重点局2024-2025年度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招标,拟招10家银行,为合肥市重点局2024-2025年期间所有承建项目的建设资金提供资金托管服务,中标人对资金托管账户内资金履行监管职责,并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以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三、服务需求(一)中标人要求1、中标人指定其在合肥市市区(不含四县一市)的一家分支机构为此项业务的承办机构;2、中标人对某个工程项目履行监管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托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合肥市重点局开具的项目解除资金托管通知为止;3、中标人应设立资金托管业务工作组,专人专岗负责建设资金托管业务,服务期间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单一项目服务期间更换两次以上人员的,合肥市重点局有权要求更换承办行或减少其托管业务量。4、采购人将不定期的进行巡查考核,如发现中标人存在一次监管不到位情况的予以警告并减少其托管业务量,两次的则直接更换承办行;5、中标人如有未做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等违约行为将终止合作,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6、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出台的各类相关管理规定。(二)工作内容1、中标人针对资金托管业务特点结合自身的服务特色主动向采购人提出服务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备案。2、托管业务承办行、施工企业及采购人须签订《合肥市重点局建设资金托管协议》,按项目为施工企业在合肥市市区(不含四县一市)同时开立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和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建设资金专户用于除农民工工资款外的款项收支,农民工工资专户仅可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专户内资金不得挪作他用。3、中标人对资金托管账户内资金履行监管职责,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依据充分的付款资料办理资金支付,不符合付款要求的资金支付应予以拒绝。4、中标人须及时办理施工企业提交的资金拨付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反馈施工单位提交的付款资料。5、根据采购人考核要求,中标人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月度托管业务执行情况报告,包括资金收付情况、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卡开立情况、工人工资发放去向调查情况等。6、中标人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包括施工分包合同资料、农民工工资台账、常用工走访、临时工现场登记、材料商面对面核对等。7、中标人针对托管业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联系。8、中标人资金托管业务应按项目、按单位形成托管资料,以文字、图片等形式记录施工企业托管业务执行情况,以备查。中标人在日常工作中应建立托管资料交接制度,交接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企业提交给银行的付款资料时间、内容等信息。9、中标人服从、遵守采购人相关制度和要求。(三)投标业务分配方案根据评分及日常考核分配项目数量。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无须报价,采购人无须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投标人须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五、其他要求有效投标人与中标人数量关系有效投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11家及以上10家10家及以下本次采购终止如本项目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等原因导致中标人减少的,本项目不再递补,以减少后的中标人作为合同履约人。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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