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及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采购人名称: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地址:肥东县长临河镇财政委托编号:FS34012220240027号交易平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部门:肥东县财政局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采购公告见证时间:2024-01-22公告正文 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及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及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DDZJ00016 项目名称: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及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42.290000万元 最高限价:2422816.92元 采购需求:本次工程包括对于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工程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预计需要平整场地约216042.000平方米,建筑垃圾外运约17570.000立方米,具体详见后期招标公告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520516。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谈判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长临河镇长临河镇 联系方式:17368897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联系方式:0551-6252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 电话:0551-62520516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45秒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1-22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1-2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谈判采购需求(打印一份盖章).docx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20240101合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类)项目名称: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及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项目编号:2024ADDZJ00016采购人: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23日,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20240101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谈判邀请项目概况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及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ADDZJ00016项目名称: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及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242.290000万元最高限价:2422816.92元采购需求:本次工程包括对于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工程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预计需要平整场地约216042.000平方米,建筑垃圾外运约17570.000立方米,具体详见后期招标公告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1页/共113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520516。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第2页/共113页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谈判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第3页/共113页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合肥市肥东县新大街80号联系方式:0551-67399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方式:0551-625205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阳电话:0551-62520516第4页/共11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3.2采购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肥东县财政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踏勘☑自行踏勘□集中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视同放弃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13.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14.1谈判有效期120日历天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无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谈判时间详见谈判邀请19.1谈判地点详见谈判邀请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谈判19.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22.41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采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谈判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谈判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第6页/共113页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5%1.5%1.0%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5000(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0.05%0.05%0.05%10亿元以上0.01%0.01%0.01%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谈判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1.1成交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下表收费标准收取。(2)支付方式:转账(3)收取单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32.1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格式须严格按照本文件“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填写接收部门:工程部联系电话:0551-62520516通讯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35其他内容/35.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35.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35.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35.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35.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采购需求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社保形式(如要求):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第8页/共113页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谈判,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104页/共113页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105页/共113页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二、供应商认为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资料。第106页/共113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107页/共113页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108页/共113页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第109页/共113页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110页/共113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我单位拟参与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及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2024ADDZJ00016)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111页/共113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112页/共113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113页/共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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