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29日 12:3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WZ2024-086FW

项目名称: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23,46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23,46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123,461.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项目投标: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为服务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2024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其他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66号

联系方式:0756-212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56-3361127、3361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雯祥、李小姐

电  话:0756-3361127、336101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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