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特高实训室-数据智能虚拟仿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特高实训室-数据智能虚拟仿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12日 11:4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特高实训室-数据智能虚拟仿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78115-XM001

项目名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特高实训室-数据智能虚拟仿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仿真源数据采集系统 240 1  
  数据处理与分析仿真实训系统   1  
  可视化实训仿真系统   1 核心产品
  数字机器人实训教学平台   1  
  数字机器人在线课程   1  
  数字机器人在线课程   1  
  数字机器人智能化一体机   1  
  系统部署仿真实训案例资源   1  
  数据采集仿真实训案例资源   1  
  数据处理与分析仿真实训案例资源   1  
  数据应用及可视化仿真实训案例资源   1  
  虚拟仿真实训配套案例包-智慧数字交通   1  
  虚拟仿真实训配套案例包-智慧数字健康   1  
  门禁数据源采集设备-人脸识别门禁机   4  
  门禁数据源采集设备配套设备   4  
  区域人员信息数据采集摄像头   6  
  图像信息存储介质-硬盘录像机   1  
  POE交换机(24口)   1  
  路由器   1  
  环境数据采集传感器设备   4  
  数据传输设备   2  
  用水信息采集传感器   2  
  用电信息采集传感器   4  
  视频服务管理终端   1  
  数据接入系统   1  
  数据自动化分析与可视化系统   1  
  数据可视化动态管理系统   1  
  智能楼宇改造设计系统   1  
  硬盘维护卡   51  
  电子教室软件   1  
  教学显示班牌   1  
  设备柜   1  
  升降台   1  
  智能交互书写终端   1  
  网络中央控制器   1  
  控制面板   1  
  鹅颈话筒   1  
  数字功放   1  
  无源音箱   1  
  交换机   1  
  机柜   1  
  防静电地板   12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4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238.702万元,占总金额99.46%;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10.58万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4.43%。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15 至 2024-04-19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如无法获取,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自行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下投标。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文件要求的地点。

3.7线下开标

投标人在开标地点进行线下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电子工业党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联系方式:张治斌,010-85305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01

联系方式:张峥、叶知强、许鹏飞,010-85637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峥、叶知强、许鹏飞

电 话:  010-8563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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