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公司液氮运输项目比选

联化公司液氮运输项目比选 附件下载请点击: http://zb.hbyihua.cn/uploadsoft/20241229014874451.rar联化公司液氨运输项目比选文件比选编号:nmlh-dj-mly-20240122-02采购人: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6487907471比选须知1.1比选文件获取:http://zb.hbyihua.cn/invitelist.aspx下载。1.2比选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月22日10时00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4时30分。比选评审时间:2024年1月25日14时30分。比选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投递截止至成交签订合同为止的合理时间。1.3供应商可选取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响应,逾期或错误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未留畅通有效的联系人及相应手机号等联系方式导致联系不畅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内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1.3.1采用电子邮件响应的,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加密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yhlhzbzx@163.com,未加密或比选评审开始后20分钟内未提供有效密码的响应文件无效。电子邮件不分正副本,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发送的为准。1.3.2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响应的,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及电子文件(U盘)1份密封递交到联化公司综合楼204招标办公室,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无效。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评审中,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或电子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4比选保证金5000元。交款账号及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支行开户行账号:05-393701040002782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供应商应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比选响应文件中附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2)供应商响应文件弄虚作假;(3)除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或视为串通响应的情况。1.5现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或参加比选评审会的供应商,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实际参加比选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比选资格。不需到现场参加比选评审的供应商,请保持通讯畅通,否则采购人有权否决该供应商响应文件。1.6澄清、修改、异议1.6.2采购人进行的相关澄清修改均在发布本比选文件的网站上予以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收,因未及时获知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内容为准。1.6.3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1.7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使用简体中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8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1.9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信息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9.1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性质恶劣的在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公司任何招采活动或纳入本公司黑名单。1.9.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转包,且仅可分包本比选文件认可的分包情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赔偿及法律责任。1.9.3后续合同执行,如果发现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比选文件、合同文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决定具体按照响应文件或比选文件或合同文件执行。成交供应商对此不予认可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2比选范围2.1本比选项目属于:工艺技术类勘察类设计类监理类供货类(含安装指导安装)施工类总包类(设计+施工设计+采购+施工)其他:液氨运输。2.2比选范围:联化公司-国能液氨运输。详见综合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合同条款。3资格条件3.1通用资格条件3.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2供应商未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允许联合体前提下,共同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3.2专用资格条件3.2.1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是否允许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比选响应:允许不允许。3.2.2本项目应具备的行政许可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提供清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有效扫描件)3.2.3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拟派危险品押运员1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危货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3.2.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比选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有效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3.2.5财务状况:/。(提供清晰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扫描件)3.2.6(供货适用)是否允许代理商响应报价:不允许允许允许代理商参加的要求:/。3.2.7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允许允许联合体要求:/。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4综合商务要求4.1是否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4.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范围:/。4.3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范围明细及要求:/。提交的时间及地点:/。4.4运输期限:2024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4.5履约保证金:/。4.6付款方式:以实际过磅数按月结算,乙方开具发票挂账后次月付款。4.7本比选项目严禁转包。5报价要求5.1本项目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无效。5.2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可调单价固定总价□可调总价可调单价调整方式:/。可调总价调整方式:/。5.3税率:运输9%。5.4票制:一票制。5.5标的物交付方式:/。5.6报价口径: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报价,总价与分项价合计应一致。6技术要求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化合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部在外售液氨过程中,与国能集团(央企)合作需要物流配送业务,现对技术要求做以下说明:一、配送范围序号项目产品距离数量备注1联化公司–国能乌海硝铵项目液氨20KM7000吨二、具体要求1.响应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标准及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响应方液氨运输车辆手续齐全,运输车辆必须配备专用防护用具;有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液氨运输装卸安全培训。3.运输车辆槽车、容器安全及运输安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4.响应方的运输车辆应符合法定要求,需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在甲方需要时承运单位应提供行车轨迹。5.车辆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定,若出现交通事故和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运车辆承担。7主要合同条款联化公司液氨(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服务合同甲方(托运人):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乙方(承运人):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危险化学品,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按期、优质完成运输任务,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和要求乙方负责承运甲方交付的危险化学品,具体运输货物种类、实际运输数量根据甲方实际运输计划需要确定。取货地点和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确定。第二条、服务期限及进度要求2.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运输服务的期限为:自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每批次货物的具体运输时间根据甲方实际运输计划需要确定。2.2乙方承诺合理控制运输业务进度,并全力响应甲方的运输业务需求,甲方应提前一天将运输业务需求通知乙方。紧急业务,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响应。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3.1甲方权利与义务3.1.1负责将运输货物的种类、数量等信息事先告知乙方。3.1.2有权指定货物的包装要求、运输期限、装卸要求及运输要求。3.1.3负责交付货物。3.1.4有权对乙方运输工作进行管理、协调与监督。3.1.5有权指定运输货物的取货地址和送货地址。3.1.6负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3.2乙方权利与义务3.2.1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包装要求、运输期限、装卸要求及运输要求开展货物运输工作。3.2.2按照甲方发运计划的数量和时间,组织车源,专车专用,满足运输需要。需按照“一车一罐”的要求到甲方处备案承运牵引车和挂车的号牌、资质、能力等信息,甲方须对实际入厂承运车辆信息进行核验,实际承运车辆与备案车辆信息不一致的,视为乙方弄虚作假,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2.3保证运输车辆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动态监控,杜绝货物跑、冒、滴、漏。3.2.4根据运输货物的特点采取防潮、防雨、防遗撒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以装运时的状态运抵交货地点。3.2.5负责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固定、防护和保安,直至货物抵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接卸、验收。3.2.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承担运输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违章罚款及经济损失等,全部属于乙方责任,与甲方无关。3.2.7负责其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接受甲方有关的安全和质量监督的检查及指导。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配备防护服、灭火器、应急物品、防砸鞋、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3.2.8负责按照甲方管理程序的要求开展工作,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3.2.9完成甲方临时委托的其他工作。3.2.10乙方在交货地点交付的货物质量、计量应与在取货地点装载的货物质量保持一致,否则应赔偿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保证货物无短缺、无变质,如出现此类问题,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按产品出厂价全额赔偿。如装运的产品计量损耗在正负3‰的范围内为正常损耗(接货地点计量数量与交货地点计量数量之差除以接货地点计量数量),超过的部分由乙方进行赔偿。3.2.11乙方所有运输和装卸设备必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检验合格证书、有效证照和保险范围。乙方的运输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3.2.12乙方应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法定资质,并使其在服务期限内持续有效。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资质原件提交甲方审查并将复印件交甲方备案。3.2.13乙方运输车辆应符合法定要求,需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在甲方需要时乙方应提供行车轨迹。3.2.14乙方的驾驶员、押运员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身心健康,执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并报甲方备案。3.2.15凡是由于货物运输工作造成的对第三方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损坏、交通堵塞、环境污染、人身伤亡、承运车辆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故、泄漏、燃烧、爆炸、基础设施损坏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等,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负责相关的协调、处置、经济纠纷等事宜。3.2.16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第四条、价格及支付4.1合同期内执行固定单价,价格不予以调整。4.1.1费用表:序号运输区间(距离)运费1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国能乌海硝铵有限责任公司 20KM**元/吨(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4.1.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涉及的价款及增值税相关税费按照不含增值税价款不变的原则确定,若因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票不合格,所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4.2付款方式:以实际过磅数按月结算,乙方开具发票挂账后次月付款。第五条、质量保证和监督5.1乙方的服务活动除满足甲方规定和认可的程序和要求外,还必须遵守国家特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5.2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代表有权对合同中涉及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采取纠正措施,直至符合要求。乙方应对甲方监督检查提供方便。甲方对乙方的监督检查并不意味着减轻或转移乙方承担的合同责任。第六条、安全环保管理6.1乙方应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强化污染预防、保障员工健康、实现持续发展。6.2乙方对合同项下服务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负责,并保证其派遣和雇佣的人员具有与其工作环境与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环境责任、意识及技能6.3乙方需要遵守国家、地方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及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此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方面的审查、管理。乙方有义务答复甲方对提供服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方面的质询,并提供相应的独立证明材料。6.4如果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无论与合同相关与否)发生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事件/事故,乙方除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外,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第七条、保险7.1本合同承运货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7.2乙方负责为其运输车辆、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投保,车辆必须购买20万元以上的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单据须在甲方处备案留存;承运人须为承运车辆全部驾乘人员购买含盖承运服务期间及承运服务空间(含途中及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范围的不少于10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未严格履行上述约定造成的全部后果均由承运人承担。并确保合同服务期内上述保险持续有效。7.3乙负责提供从货物处于乙方控制管理起至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货物落地止,运输途中发生的保险索赔单证。双方负责与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赔付相关手续。7.4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在投保后七日内将其负责投保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提交甲方,如其未进行投保,则保险风险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廉洁从业约定(一)为了促进双方真诚合作,确保双方利益的依法维护,甲乙双方进行业务交往活动中,愿承诺保证如下:1.乙方绝不采用馈赠财物、给付回扣、接受请托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贿赂或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2.乙方绝不与甲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有偿娱乐、赌博等变相贿赂行为。3.乙方绝不与甲方相关人员发生相互借贷。4.乙方绝不超常规宴请甲方业务承办人员。5.乙方绝对保证为甲方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发生时,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全力配合甲方对发现的不法事件进行核查处理。若出现以上问题,愿按违规金额的10倍向甲方赔付违约金。(二)若甲方存在违规行为,乙方应及时如实向甲方主管部门反馈投诉,甲方将积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如实反馈给乙方。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一条、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日期:年月日甲 方名 称(章):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住 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孙长俊委托代理人:电话:0477-643608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支行账号:05-393701040002782邮政编码:016064乙 方名 称(章):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 账号:邮政编码:8偏离8.1本项目是否允许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条款范围、幅度或要求:/。9比选评审办法9.1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响应文件纸版投递符合密封要求;电子投递应加密,提供密码后能正常打开及打印。形式评审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印章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业绩一致。形式评审授权代理委托代理人须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形式评审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比选响应文件要求。形式评审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提供多个报价的,响应无效。形式评审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资格评审通用资格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资格评审专用资格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响应范围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履约期限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比选有效期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比选保证金已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响应性评审响应报价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如有)。响应性评审商务技术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权利义务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没有对采购人的权利和响应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的内容。价格评审价格修正存在不同税率或者票制不同的,均折算为不含税价格。价格评审合理性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通过的进一步对价格进行合理性评审。对于异常低价情况,供应商不能按评审要求及时提供资料证明合理性或提供资料不足以证明合理性的,应予以否决。9.2评审中,采购人认为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澄清、说明,并加盖公章或现场参加比选评审的供应商代表签字。9.3符合比选评审标准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推选为拟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管理性评审通过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9.4符合比选评审标准要求的报价最低单位有两个以上的,按照类似业绩及技术指标方案择优确定。10比选响应文件要求10.1响应文件要求逐页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首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字。10.2已拟定格式的严格按照格式响应,没有格式的自行拟定格式。10.3响应内容要严格按照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清晰的截图、扫描件、意思明确的文字描述等,响应内容要能体现比选及评审要求,否则采购人不予采信。比选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日期:年月日比选响应文件要求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认定响应文件无效。1营业执照(严格按照前述3.2.1资格条件要求及提供形式提供)2法人资格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采购人全称):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供应商全称)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如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法人授权书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编号为的项目的比选活动的代理人,全权代理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基本信息:姓名职务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3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4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严格按照前述资格条件要求及提供形式提供)5业绩证明文件(严格按照前述业绩要求及提供形式提供)6技术方案(围绕前述技术要求,结合商务、报价及合同要求进行响应)7其他应响应的材料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服务承诺、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如本比选文件条款2-7及9有明确要求的,应逐一响应提供相应材料,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则不需要提供相应材料。)8偏离表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响应,属于直接被否决的情况。除实质性条款外,其他与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所有正负偏离均应按下表逐条汇总说明。评审发现有偏离但未在下表说明的,采购人将作出不利于响应单位的评定;若在签合同时发现有偏离但未在下表说明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确定成交无效。序号比选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说明19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运输产品运距数量含税单价(元/吨)含税总价(元)1联化公司-国能乌海硝铵项目液氨20KM7000吨增值税专票税率: 9 % 票制:一票制 两票制付款方式:运输期限:2024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备注说明:注:1、本比选项目仅有一轮响应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报价范围应严格与比选范围口径一致,若含不单独计费项目,也应逐一罗列在报价表中,其价格默认含在其他计费项目或合计报价中。3.本项目成交方式:符合要求总价最低成交。10承诺书及异议投诉要求供应商承诺书公司:我公司决定参与贵公司编号为的项目比选,在此项目比选活动中,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项目贵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对第三方进行保密;2、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3、不采取非法违规手段与其他供应商或贵公司相关人员串通以谋取项目成交,不损害贵公司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4、绝不采用馈赠财物、给付回扣、有偿娱乐、赌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贿赂或拉拢腐败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5、保证提供的标的物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达到贵公司的技术标准要求,确保标的物不存在质量缺陷;6、做好售后服务相关工作;7、本公司一年来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出现被冻结账户、责令停产整顿等现状。本次承诺自我公司正式提交比选响应文件之日起生效,若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被贵公司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对贵公司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公司负责。异议投诉要求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采活动不符合相关要求,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投诉,具体内容应请求明确和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法人书面授权且签字和盖章的委托书。存在如下情况之一,异议投诉无效,采购人将不予受理: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对比选文件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投诉。2.异议投诉人要求调阅评审现场任何资料(包括影像资料)的不合理请求。3.异议投诉人名称缺乏或虚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缺少或虚假。4.异议投诉事项内容不明确,无有效证明材料。5.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交盖公章的法人书面授权委托书。6.异议投诉材料没有签字和盖章。7.异议投诉逾期,即未在本项目比选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挂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8.非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的异议投诉。9.供应商因响应文件未加密被无效,反过来投诉其响应文件被泄密。10.其他不合法合规不符合采购人制度要求的异议投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直接纳入采购人黑名单。常规业务咨询请按照比选文件首页明确的电话进行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0717-886830815171780568yhzbwg@163.com(不是提交响应文件的邮箱,若因此未及时正确响应,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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