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水利局关于对原红山电灌站苗圃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出租的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2024WQCQ002 根据翁牛特旗 水利局 申请,现对原红山电灌站苗圃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出租项目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原公告中: 二、租赁要求 ( 四 ) 如在国家征用出租方的土地时,被征用土地上承租方所养及承租方投入的其他附着物,出租方概不负责。未使用到期的土地承包费,出租方不予退还。 现更改为: 二、租赁要求 ( 四 ) 如在国家征用出租方的土地时, 承租方应将此土地退还出租方,出租方退给承租方剩余年限租费,承租方及时清理耕地上的农作物,国家对此耕地的农作物如有政策性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 更正 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4 年1月2 2 日 关于《翁牛特旗水利局关于对原红山电灌站苗圃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出租的公告》变更的函 pdf 附件: 关于《翁牛特旗水利局关于对原红山电灌站苗圃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出租的公告》变更的函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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