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托克托县郝家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pdf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托克托县郝家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竞争性碳商公告(招标编号:ZKXG-2024-CG002)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招标条件本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托克托县郝家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万元,招标人为托克托县水保治理及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托克托县郝家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托克托县郝家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托克托县郝家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专业)3、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30日17时0分获取方式: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10号楼3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9号楼5单元101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9号楼5单元101室七、其他符台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10号楼3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填写《供应商登记表》。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1。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托克托县水保治理及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地址:托克托县双河北路17号联系人:张月占电话话:0471-8516796电子邮件:1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朝阳家园10号楼3单元101室联系人:罗海玲电话:13848186991电子邮件:nmgzkxg@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罗淘任(签名)内(盖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O15010?00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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