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 准格尔旗信恒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定于202 4 年 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 caa123 org cn/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说明: ①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一 切以实物为准,本次拍卖不包括车牌。 ② 一 份保证金只能竞得其中一个标的,竞得多个标的需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 ③本次拍卖的所有车辆 报废手续等费用 均由受让方承担。 ④竞买中标后办理报废手续,需出具报废车回收证明、拆解证明、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拆解前后照片。 ⑤本次拍卖车辆每包保证金2000元,缴纳保证金时需备注:竞拍四批第*包保证金。 二、拍卖方式: 采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转让方和拍卖方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责任。未提及部分并非表示拍卖标的没有瑕疵,已提及部分非表示拍卖标的没有其它瑕疵。买人一 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 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方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 买受 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并汇入拍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买受人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保证 金不 予以 退 回, 并 取消买受人资格,一 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车辆过户、提档的所有手续由受让 方 负责办理,并承担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购置税、 违 章扣 分 、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等),转让方协助提供相关材料。车辆一 经拍卖成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 理 由要求退车退款。车辆转让后,因车辆 质量 问题所引起的任何问题与转让方无关。 4、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出具报废手续后 在没有违约的前提下, 由 拍 卖方 负责无息返还。拍卖公司出具成交证明,即 完 成全部代理拍卖任务,不承担标的交付及后续手续的担保责任。 5、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向拍卖人支付拍卖 成交价 佣金 5% ,以及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0 15%的软件使用费。 6、本次拍卖车辆看车时间定为 202 4 年 1 月 18 日 08时30分-11时30分。 看车地点:薛家湾和泽小区北门 看车电话:李先生 15248447855 7 、 本次拍卖中标后出具报废车手续限定12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完不成每天按100元扣除合同履约金,直至扣完为止。 具体 未尽 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四、受让方资格要求: 1、 意 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意 向受让方应具 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 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 4 年 1 月 21 日17时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咨询、 展 示和报名,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需提供工商调档件)、 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及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如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 , 竞买保证金于 2024 年 1 月 21 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 为准)。 意向 受让 方 被确定为受让后,其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竞买保证金账户 : 户名: 准格尔旗信恒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538 1501 0400 03713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旗白云路支行 六 、 报名地址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万通光铂商务中心4号楼514室 联系电话: 准格尔旗信恒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477-2783503 闫露 14747703222 起拍价:500 0元 保证金:2000 0元 加价幅度:500 0元 评估价: 无 保留价: 有 优先购买权人: 无 自由竞价时间:5分0秒 限时竞价时间:3分0秒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薛家湾和泽小区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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