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办公垃圾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常办公垃圾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办公垃圾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项目。 1.2 采购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1.3 采购代理机构: / 。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 项目概况: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办公垃圾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主要包括公司及各厂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生产、危废、建筑垃圾除外)清运处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公司及各厂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生产、危废、建筑垃圾除外)清运处理。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服务地点: 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复兴路与沙竹路交汇处); 南湖中水厂(灵武市马家滩镇石马公路南侧30号电杆处); 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白芨滩路延伸段与S103交汇处); 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文升路与景观大道跨线桥交汇处);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其合法设立并具有授权的分支机构; (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或办公垃圾(生产、危废、建筑垃圾除外)清运处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单位)。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1 月 25日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1)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领取人及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在宁夏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法务合约部领取。 (2)电邮方式领取: ① 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及法人有效身份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JPEG或PDF格式)、《询价文件领取表》至邮箱1778036368@qq.com(以上资料均须为盖章的扫描件),资料提交后领取人应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人。 ②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完整、合格的资料后及时将询价采购文件扫描件发送至《询价采购文件领取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供应商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而未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③ 供应商在收到询价采购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到以及是否参加询价采购。采购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已收到询价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月 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夏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接待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 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夏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951-876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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