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华北分公司2024年山西项目部车辆配合作业(二标段) 招 标 公 告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2024年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山西项目部生产配属车辆服务;二标段85.4万元(不含税):二标段:华北分公司山西项目部皮卡车、生产指挥车服务; 2.2 服 务期 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2.3 服 务 地 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法人;2.具有合格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服务。在山西省沁水县需有固定的场所用于车辆的维护及保养。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5、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约、违法和违规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2)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中油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提供承诺或相关网站截图。(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1-23 20:00:00至2024-01-29 18:00:00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含税),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 请在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3.2 购买招标文件需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订单支付成功后,需点击支付界面订单后边的“获取订单状态”同步订单状态。 4.3.3 交费成功后,既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潜在投标人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02-03 08:3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5.3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4-02-03 08:3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方式: 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七、技术支持 投标人注册、UKey办理、信息变更的办理及投标操作咨询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测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会战道 招标机构: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建设中路1号勘探开发研究院办公楼左行100米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0317-2789735(010-67227799)(工作时间:8:00-17:30) 电子邮件:zbzx_txy@petrochina.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2023投标人须知.rar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油物装[20191144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纪检监察组,各专业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气店福石油集团201A品E-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强化对投标行为的监督,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促进投标人诚信自律,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和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公司成员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招标项目涉及的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项目协议、公司章程对投标人失信行为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失信行为,是指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适用于本办法中关于投标人的规定。第四条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信息共享的原则。第五条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录应纳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管理;(三)负责处理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工作。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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