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都发电厂—-褐煤(HNC20240127139)

采购内容 报单号: HNC20240127139 计划编号: 期次: 北方202401 采购单位: 上都 数量 (吨): 40000? 热值: 3000? 硫份: 1.200? 交收时间: 2024-01-24~2024-02-05 应单价格类型: 到厂价 限价类型 : 原煤限价 最高限价(含税): 385.00 贸易性质: 全部 运输方式: 铁路 收货人: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收货方式: 到站(港)交货 收货地点: 正蓝旗站? 始发站: 终到站: 铁路发向: 煤种: 褐煤 原产地: 未知 未知 ? 报单说明: 一、收到基灰分以合同期内入厂煤各批次灰份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Aar)≤20%不做考核;(Aar)>20%,灰分超0.5%,四舍五入按1%计算(例如:20.5%则按21%计算)。每超1%扣1.5元/吨。 二、公告见附件。 质量标准 检验指标 指标标准 单位 下限 上限 软化ST(ST) 1230? ℃? 1230? 1230? 全水分(Mar) 42? %? 42? 42? 粒度() 150? MM? 150? 150? 收到基硫(Sar) 1.200? %? 1.200? 1.200? 收到基灰分(Aar) 20? %? 20? 2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3000? Kcal/kg? 3000? 3000? 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 询比价 招标 竞价 报价方式: 密闭 公开 报价次数 单次 多次 交易商范围: 公开 指定 应单方式: 全部应单 部分应单 最低数量: 40000 最大数量: 40000 应单开始时间 2024/1/23 14:00:00 截止时间: 2024/1/23 15:00:00 保证金信息 保证金类型: 无保证金 评标保证金 保证金(如果未缴纳足额评标保证金评标时将视为无效应单,如果未缴纳足额保证金供应商将无法应单) 保证金单位: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正蓝旗支行 保证金账户: 0610062329200011393 应缴保证金金额: 300000 监督电话: 0471-6228433 监督邮箱: jubao_ranliao@126.com 交易商交易资格说明: 一、经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审合格的具备煤炭销售资格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采购交易,其中煤炭经销企业需提供有煤炭资源依托的证明材料。参加交易的供应商必须为内蒙古当地注册企业。 二、交易商需缴纳保证金(汇款附言标明投标报单编号)。交易商需在2024年01月23日11:00之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交到电厂财务后必须及时联系燃料供应部,联系电话:04794422319 15847954506。 其他附件 采购合同模板 上都-0122-3000-1.2火车褐煤合同模板.docx 其他附件 上都-0122-3000-1.2火车褐煤公告.doc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招标采购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docx 评标方案说明 评标方案说明 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随机摇签”的顺序进行排列。 电煤采购订货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煤采购二0二四年正蓝旗1、总则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就供应电煤相关事宜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合同需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供方:*****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合同生效日期:2024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正蓝旗2.煤炭供需数量数量(万吨)01月3.供煤质量3.1、品种:褐煤3.2、粒度:<150mm。3.3、煤质: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3000大卡/千克(12.54MJ/kg);收到基全硫(St,ar)≤1.2%;收到基灰分(Aar)≤20;全水分(Mt)≤42;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30%;灰熔点软化温度(ST)>1230℃。4、价格一票到站合同基础价:元/吨(含税)。(其中:不含税价:元/吨,增值税:元/吨)。5.质价及兑现率考核办法5.1、计价原则:先执行热值考核办法,再执行硫分、灰分考核办法。5.2、合同兑现率低于90%(不含90%)的,从最终结算煤款金额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单合同最大30万元),若结算煤款金额不足合同总金额的5%,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供煤过程中,实际供应量超过合同量的100%时,需提前与电厂沟通。在电厂许可的前提下,最大供煤量不应超过合同数量的110%,超过110%的部分将被视为无合同行为处理,拒绝支付超量部分煤款。如果确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兑现率低于90%,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执行上述考核办法。5.3由供方的违约行为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在考核保证金基础上,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实际损失的,需方保留通过诉讼要求供方赔偿所有实际损失的权利。5.4、热值考核办法:以合同期内入厂煤各批次热值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Qnet,ar等于3000大卡∕千克(12.54MJ/kg)不考核,执行合同价;Qnet,ar高于3000大卡∕千克(12.54MJ/kg)自3000大卡∕千克(12.54MJ/kg)起,Qnet,ar每升高1大卡∕千克奖励(合同价÷合同热值)(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元/吨;2800大卡/千克(11.71MJ/kg)≤Qnet,ar<3000大卡/千克(12.54MJ/kg),自3000大卡/千克(12.54MJ/kg)起,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合同价÷合同热值)(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元/吨;2600大卡/千克(10.87MJ/kg)<Qnet,ar<2800大卡/千克(11.71MJ/kg),自2800大卡/千克(11.71MJ/kg)起,在上述考核区间扣款的基础后,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合同价÷合同热值)(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2元∕吨;Qnet,ar等于2600大卡/千克(10.87MJ/kg),执行单独、单批次一票到站价(合同价*0.4)(四舍五入取整)元/吨(含税)结算;Qnet,ar小于2600大卡/千克(10.87MJ/kg),不计入合同期加权平均热值,采取单独、单批次结算,在一票到站价(合同价*0.4)(四舍五入取整)元/吨(含税)的基础上,按照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合同价÷合同热值)(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2元∕吨进行考核。5.5、硫分考核办法:以合同期内入厂煤各批次硫份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St,ar)≤1.2%不做考核;1.2%<(St,ar)≤1.4%,自1.2%起,每超0.01%扣0.2元/吨;1.4%<(St,ar),在上述考核区间扣款基础上,自1.4%起,每超0.01%扣1.0元/吨;对于单批次硫分(St,ar)≥1.6%时,该批次单独进行考核结算,不列入合同期内加权平均结算范围。5.6、灰份考核办法:以合同期内入厂煤各批次灰份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灰分保留两位小数,(Aar)≤20%不做考核;(Aar)>20%,灰分超0.5%,四舍五入按1%计算(例如:20.5%则按21%计算)。每超1%扣1.5元/吨。5.7单批次入厂煤任意化验指标达到单批次结算控制数值时,本批次煤的其他指标均不列入合同期加权结算范围,热值、硫分、灰分等指标均采取单独单批次结算。6、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铁路运输到站,交货地点:正蓝旗站。7、煤炭质量验收7.1、煤炭数量以需方到厂过衡数量为准。7.2、质量验收以到厂检验结果做为结算依据。7.3、供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质检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7.4、需方留存备查煤样60天。超过60天双方没有争议或争议已经解决的,需方不再保存该备查样。7.5、需方应在煤炭入厂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化验报告单传至供方,如供方对需方化验结果有异议,供方须在接到化验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复检申请,双方对需方留存备查样进行需方厂内复检,复检使用当批次原始测得水分作为唯一水分依据,以复检结果作为供需双方最终结算依据。若供方在收到需方化验结果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即视为供方同意需方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7.6、如供方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行为,需方拒绝入厂,已卸煤场的需方有权处置且拒绝支付相应煤款。同时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供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供方索赔的权利。供方将列入北方公司燃料供应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重新准入。8、结算及付款8.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供需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结算开票及支付煤款。8.2、兑现率达到100%及以上,10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煤款;如遇特殊情况,最晚于月末结清全部煤款。8.3、如发生自备车返空费,自备车返空费(吨煤自备车返空费(含税)=379.8元/节×当月自备车节数÷当月供煤数量)由甲方缴纳,从一票到站含税价中将实际发生自备车返空费减除,在月度结算中作相应调整。9、计划原则上双方按合同数量均衡兑现。10、本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10.1、本合同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10.2、合同签订时,供方应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码、开户行、银行帐号等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10.3、合同执行期: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2月05日。10.4、本合同一式肆份。10.5、如出现同一供应商、同一煤种、合同期重叠的多份合同时,起始时间靠前的合同兑现率完成100%或合同到期,方可执行下一份合同。11、保密义务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种质量指标、煤炭供应数量及价格均为供需双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两年内,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内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2、合同争议的解决12.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60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一方均可将纠纷提交需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13、不可抗力:13.1、如在供需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13.2、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不能履行合同一方需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13.3、不可抗力解除后,供需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14、其它14.1、本合同只对供需双方具有法律约束,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除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供方违约。14.2、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14.3、其他未约定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14.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需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变更意见,对此,供需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变更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变更意见不视为成立。15、履约保证金15.1、由需方负责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15.2、参与华能招标采购平台报价的供应商,须根据招标公告规定向需方缴纳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额度为:合同总金额*5%),单合同履约保证金上限为30万元。合同履约结束后未产生扣除保证金情形的,无息退还保证金。15.3、在供供应商连续参与招标也可用等额的未支付煤款部分作为保证金。15.4、对于招标采购流标后,采取议价的方式签订合同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待签订的合同履约结束后未产生扣除保证金情形的,无息退还保证金。(以下无正文)16、签章需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章)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都电厂支行帐号:15001657808050000450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电厂电话:0479-4422301供方: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银行:帐号:地址:电话:1.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场交易公告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所属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煤进行电子专场交易,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一、交易时间2024年01月23日14:00-15:00二、交易资格(一)经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审合格的具备煤炭销售资格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采购交易,其中煤炭经销企业需提供有煤炭资源依托的证明材料。(二)参加交易的供应商必须为内蒙古当地注册企业。三、成交规则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随机摇签”的顺序进行排列。四、煤炭质量标准(表一)采购单位煤种低位发热量(Kcal/kg)全水(%)收到基(Aar)灰分(%)收到基全硫(St,ar)(%)粒度(mm)灰熔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褐煤3000≤42≤20≤1.2<150>1230五、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煤交易煤种、采购量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及采购量(表二)标段交货地点煤种最高限价(元/吨)最小提报量(万吨)最大提报量(万吨)采购量(万吨)运输方式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标段正蓝旗站褐煤385444铁路运输备注:1、结算依据以电厂化验结果为准。2、火车运输交货方式为到站交货,最高限价为一票到站含税价。3、收到基灰分以合同期内入厂煤各批次灰份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Aar)≤20%不做考核;(Aar)>20%,灰分超0.5%,四舍五入按1%计算(例如:20.5%则按21%计算)。每超1%扣1.5元/吨。六、要求(一)每日供煤量按电厂实际需求为准。(二)交易商需缴纳保证金(汇款附言标明投标报单编号),保证金为30万元。交易商需在2024年01月23日11:00之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交到电厂财务后必须及时联系燃料供应部,联系电话:0479442231915847954506。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锡林郭勒分行正蓝旗支行账号:0610062329200011393(三)煤质质价考核、兑现率考核办法详见合同模板。(四)保证金详见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招标采购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五)在供供应商连续参与招标也可用等额的未支付煤款部分作为保证金。(六)成交结果公布后,若交易商选择弃标,或者电煤供应宽松时期连续5天或供应紧张时期连续3天不按发电企业调运要求供应且未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数量×成交价格×5%,单笔最多30万元)。(七)履约期限内,若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兑现率低于90%(不含90%)的,从最终结算煤款金额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单合同最大30万元),若结算煤款金额不足合同总金额的5%,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八)如出现线上议标的情况,供应商自议标发起后三日之内反馈相关结果,否则视为不接受议标。如接受议标,供应商需在招标网站完成供货确认函盖章上传,方能在合同期内开始履约。因供应商确认滞后导致合同实际履约期缩短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九)本标段在招标网站完成评标确认即视为合同已订立,对买卖双方形成法律约束,可在合同执行期内开始执行履约。(十)由电厂收取保证金,并由电厂负责管理。(十一)保证金在中标或议标成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七、其它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报价作废。如交易商违法,以法律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八、合同履约执行期合同期:从2024年01月24日0:00起执行,至2024年02月05日24:00止。九、供应商在参与招标、保证金缴纳及竞标、竞价等事宜存有疑义,可及时联系北方公司燃料管理部咨询(业务咨询:鲍春鹏13384796281,监督:焦宇德18847132132),如所参与的电厂有未按公告内容执行的违纪行为,可向该电厂纪检部门如实反映情况。举报电话:0479442208718686190691十、本公告解释权归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管理部。监督电话:0471-6228433;监督电子邮箱:内网jubao_ranliao@kjl.nupc.com.cn;外网jubao_ranliao@126.com附件8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招标采购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采购保证金的管理,根据《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采购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燃料采购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保证金的管理(一)保证金的收取1.招标电厂负责收取保证金。2.保证金收取标准。燃煤招标:按投标煤种最大提报数量×最高限价×5%收取(保证金上限为30万元)。如需调整保证金额度须经北方公司燃料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决策后执行。运输招标:按投标最大提报运输数量×最高限价×10%收取(保证金上限为100万元)。如需调整保证金额度须经北方公司燃料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决策后执行。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交付方式为银行汇款或应付款转为保证金。银行汇款: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交付到招标电厂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付款转为保证金:如招标电厂应付投标供应商款项大于保证金的,由投标供应商书面申请,招标电厂同意,由招标电厂将应付款转为保证金进行管理。4.招标电厂于投标前向北方公司燃料管理部报送《招标保证金收取情况表》。(二)保证金的退付1.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的退付。(1)银行汇款交付保证金的退付,招标结束后,招标电厂及时退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应付款转为保证金的退付。招标结束后,由招标电厂将该部分保证金转回应付款。第三条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一)履约保证金的收取1.招标电厂负责将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超出部分随履约保证金一起退付。2.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燃煤招标:按成交数量×成交价格×5%收取(保证金上限为30万元)。如需调整保证金额度须经北方公司燃料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决策后执行。运输招标:按成交数量×成交价格×10%收取(保证金上限为100万元)。如需调整保证金额度须经北方公司燃料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决策后执行。(二)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合同履行期满,按照燃料采购合同约定,由招标电厂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办理保证金的退付。直接交纳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以应付款转作保证金的,将保证金转回为应付款。(三)履约保证金的扣减和扣除1.投标供应商成交后,供应商弃标或未按电厂调运要求供应且不签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2.合同履行期满,因供应商原因无法完成合同兑现率要求,由招标电厂依据合同进行履约保证金的扣减或扣除。第四条保证金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如发生泄露保证金信息影响线上招标工作的进行,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五条招标电厂负责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工作。第六条燃料管理部将不定期对招标电厂保证金的管理进行检查,对于严重违反本细则违规使用保证金的电厂,将提请北方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第七条招标电厂可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八条本细则由燃料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九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线上招标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北方制度〔2021〕1号)同时废止。

内蒙古招标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输电线路工频参数测试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比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2024-2-26 1:39:05

内蒙古招标

平庄煤业西露天煤矿排矸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询价采购

2024-2-26 1:39:05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