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科试剂和耗材〈水〉采购公告.pdf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科试剂和耗材〈水〉采购公告(招标编号:LNYD2024012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本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科试剂和耗材〈水〉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9922.00元,招标人为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规模: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科试剂和耗材〈水〉采购(详见货物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科试剂和耗材〈水〉采购;(001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科试剂和耗材〈水〉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6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交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辽宁省抚顺市联系人:王堃电话:024-57671568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38-1号楼5号门市联系人:赵双电话:024-52652633电子邮件:lnyd_xmgl@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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