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移动网第三方站址配套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批)-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移动网第三方站址配套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批)-二次、招标编号:CULN-SY-202312924),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7、标段10、标段14、标段16、标段17招标失败,现对第一次招标失败的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移动网第三方站址配套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批),采购预算为2105.7963万元(不含税),2379.549819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对沈阳联通租用“第三方”服务商基站站址铁塔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塔桅、外市电引入、防雷接地、电源设备等设施(含配套设施的维护、维修),具体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站点配置清单及相关信息(二次招标只涉及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7、标段10、标段14、标段16、标段17)。 交付期限:塔类配套为谈址完成后4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楼顶抱杆、美化天线配套为谈址完成后的7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每延误1天(日历天数),将扣除被延误站点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任何站点延误超过10天,我公司有权调整工程范围和终止合同,同时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日历天数),将扣除被延误站点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任何站点延误超过10天,我公司有权调整工程范围和终止合同,同时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除发生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得延误谈址及交付期限。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沈阳市联通分公司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共划分17个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7个(二次招标只涉及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7、标段10、标段14、标段16、标段17),具体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站点配置清单及相关信息。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曾经开具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 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8)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9)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20)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1月29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结算),结算时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参与投标。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3 投标人请将填写完整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CHZ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全称”),以方便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投标人相关信息。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不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 5.2.1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2.2 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当登录上述电子招投标平台,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确认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电子招投标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完成辽宁联通供应商注册流程(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 7.2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0560-010转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1号 联 系 人:许红斌 电    话:024-22915321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联系人(项目相关事宜):白微、张祎林、薛阳、宋金辉、于洋 电    话:18604041770、18604041807 联系人(保证金及发票事宜):徐杉杉 电    话:024-22832326 电子邮件:lnchzb@126.com合作方门户网站电话:010-67882255-3-8-2 iPASS问题咨询解决电话:400-0560-010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10-67882255-3-3-2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异议接收邮箱:lnchzb@126.com(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提疑”模块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604041770,并电话确认。 9.其他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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