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区][线下]上饶市广信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项目上饶市广信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项目项目概况 上饶市广信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HD-SR-CG2024-01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信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50000.00 元最高限价:544000.00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饶购2023F001084828上饶市广信区自然资源局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1项55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八万份档案整理为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6.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 号),上述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只需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7-12),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注册并且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印章)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0:00 至 2024年01月30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2024年02月0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楼五、开启:2024年02月0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潜在供应商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磋商,系统采用不见面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磋商模式,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4、供应商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1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https://www.jxemall.com/luban/), 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5.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定义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合同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或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5.3、 线上“政采贷”业务流程 基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的线上“政采贷”业务操作流程为: ( 一 )中标(成交)供应商 1.确定融资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联系意向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 2.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将自身融资需求告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3.提交融资申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中征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查看“政采贷”融资产品,向确定合作的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 4.确认回款账户。金融机构填写需要锁定的回款账户信息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登录“中征平台”确认账户信息,以实现回款账户的锁定。 (二)采购人 1.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中标公告后发出十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应主动告知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办理政策,询问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有融资需求。 2.上传合同。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当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采购合同。 (三)金融机构 1.摸排潜在客户。金融机构应及时登录“中征平台”,查看中标(成交)公告,主动联系对接中标(成交)供应商,挖掘融资需求,开展营销服务。 2. 审核融资申请。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征平台”收到的政府采购合同,并结合相关资料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做好预授信。 3.填写账户信息。金融机构应在采购人公示采购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中征平台”填写回款账户信息,并提醒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中征平台”进行回款账户确认。 4.发放融资贷款。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金融机构发出提款申请时,金融机构应根据融资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贷款,同时在“中征平台”准确填写成交单。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饶市广信区自然资源局本级地址:上饶市广信区旭日中大道 30 号联系方式:138793259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香樟花园 32 栋联系方式:147968213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4796821357服务需求.docx5.服务需求一、服务需求为进一步推进上饶市广信区自然资源局档案综合管理,提升档案精准管理和网络服务水平,加快档案数据治理、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完善一张图数据,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_T31-2005)要求,对上饶市广信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约八万卷不动产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及目录著录工作。二、服务要求(一)建设目标将移交的不动产档案资料依据《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与技术规范》要进行档案规范化整理及目录建库,档案整理及目录建库环节包括:档案交接、前处理、鉴定补充、目录建库、目录质检、目录数据挂接、档案信息查询与管理、数据验收、数据备份、装订还原、归还入库等。(二)建设依据该项目建设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并严格遵循国家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细则的规范和要求进行实施,规范性指引文件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15418-1994)《文件格式与代码编制方法》(GB/T13959-199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22—2000)《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_T31-2005)《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文献著录总则》(GB/T3792.1-1983)(三)档案规范化整理及目录著录的技术标准1、档案交接档案资料交接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规范整理、归档、编目、著录、装盒的文件材料情况进行清点核对,办理交接出库手续。中标人调卷工作人员在档案库房或指定场地,接收采购人移交的档案或案件材料;并对纸质档案的领取与归还进行严格管理,认真做好以下事项:(1)对提取的档案逐页清点,共同进行案卷内容、目录、数量的核对;(2)清点结束,在档案交接清单登记本进行登记,双方签字;(3)调卷工作人员进行全宗、目录、数量的二次核对;2、档案规范化整理根据档案管理情况,按下述步骤对档案进行适当整理,并视需要做出标识,确保档案整理质量。对档案资料进行包括核对、折叠、去杂物、修补、托裱、展平、目录信息校对、出错登记、补充等工作;档案整理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去杂物、折叠、修补、补充。托裱、排序、打码、盖档号章、制作打印封面、卷内目录、案卷目录。(1)根据档案材料划分将各类档案材料进行细分,按照材料顺序进行排序。(2)编制页号,对没有页号或页号不正确的档案重新编制页号。(3)重新编制页号时,在统一位置书写页号,且不压盖档案内容。(4)使用不会破坏档案原件或对档案长期保存造成影响的笔、墨书写页号(5)将破损页面、缺页等特殊情况进行登记。(6)整理时对档案以卷或盒(注:按卷管理的档案以卷为单位,按件管理的档案以盒为单位)为单位进行分拆,去除金属装订物,拆解成以张为单位的档。(7)拆分档案时需考虑到纸张易折、易碎等原因,小心轻拿轻放,在拆分档案有可能损坏原件时,不可强拆档案。对于一般的、严重的破损档案,先用高级宣纸进行修复处理。拆开的档案不得出现任何漏缺页及顺序差错。(8)在整理过程中再次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单位反馈,且不得遗失、转借、损、污、点、划线或删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9)褶皱不平影响质量的纸质档案先进行压平等技术处理。3、目录数据准备(1)按照目录数据库建立时制定的数据规则,对照档案原件内容,规范档案中的目录内容。(2)对需在目录数据库中进行标记的情况进行标记。4、目录建库(1)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的要求进行著录,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制定目录数据库规则包括数据字段长度、字段类型、字段内容要求等。(2)目录建库应选择通用的数据格式。所选定的数据格式应能直接或间接通过XML文档进行数据交换。(3)数据库结构的设计应特别注意保持档案的内在联系,有利于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的管理和利用。(4)在档案整理工作中对纸质档案目录进行修改、补充的结果录入数据库,形成准确、完整的目录数据。(5)采用人工校对与软件自动校对相结合的方式,对目录数据库的建库质量进行检查。核对著录项目的完整性、著录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等。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应及时进行修改或重录,遇到印章不清楚及特殊纸张需用软件功能增加清晰度后进行目录著录,以便达到目录著录的准确性。(6)目录数据挂接。5、装订还原质检合格的案卷,需根据档案保管的要求直接装入档案盒或进行物理案卷的装订工作,较薄档案可采用不锈钢订,较厚档案采用“三孔一线”装订,按照国家标准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装订归档。装订时,应注意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装订不能损害档案原件。装订时应按原有顺序装订,案卷不掉页、左边和底边整齐,保持拆卷前的原貌,并认真做好档案页码、页数的检查对较,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6、归还入库纸质档案规范化整理及目录著录工作完成后,中标方负责对纸质档案进行处理和清点,并按照归档上架顺序排序上架,核查入库档案上架案卷的检查工作;及时更新和调整库存卷宗密集架的标示以及库存档案的排列、倒架工作;完成各类档案实际上架的数据统计工作;开展案卷的调卷登记、录入工作。7、档案存储设备扩容,中标方需要采购2套存储设备将项目成果按照统一技术标准进行存储管理。(四)项目管理与档案安全保障要求1、项目管理要求1.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成立项目组,指定具有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为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结束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安全保密措施等。1.2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项目加工服务,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参照档案馆工作时间,未经档案局同意,不能在非工作时间开展工作。1.3采购人在项目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本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1.4项目现场要布置协调、整齐,公司名称、工作区域均标识清楚,管理有序。工作人员要求挂牌上岗,并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1.5项目使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必须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端口;项目工作网络要对外进行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除必要的加工管理和安全软件外,项目工作计算机不得擅自安装任何无关软件。1.6项目现场内所有纸质材料的销毁,必须经过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销毁。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完成后,数据采集电脑、存储等设备上的数据必须在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移交给采购人。2、档案安全保障要求投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相关规定、江西省档案馆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如档案有遗失、损坏等情况,采购人将视情节情况严重而定,轻者中标人需经济陪偿,重者将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应做到:(1)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2)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以任何方式复制、抄录、记载行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项目加工区。正在进行整理或目录著录的档案必须每天收入临时库房,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完成整理及目录著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对于离库时间较长或有虫霉隐患的档案,应进行消毒杀虫处理。(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投标人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投标人过错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4)投标人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项目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建立加工流水表单,该表单应详细记录加工过程及相关内容。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5)项目工作场地不得存放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严禁擅自带入手机、电脑、照相、录音机等各类电子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项目工作区;严禁擅自将项目工作区内的物品带离现场;严禁在项目现场喝水、进食、吸烟等;不得在项目工作场地内从事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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