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婺源县化肥减量项目磷酸二氢钾和硼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项目概况

婺源县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婺源县化肥减量项目磷酸二氢钾和硼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询价通知书,并于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3年婺源县化肥减量项目磷酸二氢钾和硼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HCG2024-002采购单位:婺源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预算金额:92000.00元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简要技术说明 1 磷酸二氢钾 900 千克 30 27000 详见询价通知书采购服务需求 2 硼肥 450 千克 100 45000 3 施肥建议卡宣传页 2000 份 1 2000 4 宣传年画 10000 份 1.8 18000 合计(人民币): 玖万贰仟元整(¥:92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须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注:本项目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在资格审查环节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的,可不再逐条提供以上相应资格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询价通知书1.投标响应方式:登入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响应。网址为:http://www.jxwy.gov.cn/jxwy/ggzyjy/list.shtml。2.询价通知书领取:登入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wy.gov.cn/jxwy/ggzyjy/list.shtml网上下载。3.下载时间:2024年01月22日至2023年01月25日。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已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如有变动,将在以上媒体上另行通知视同告知。八、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01月22日九、其他补充事宜:1、凡获取本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询价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询价通知书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询价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咨询);2、本项目采用线下现场开评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三副),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响应。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上饶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线上融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https://www.jxemall.com/luban/)或中征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婺源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婺源县源头路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77070895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婺源县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婺源县文公北路247-19号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87703410693.投诉方式:现场送达或通过邮寄(收到时间为准)、电子邮件(邮箱:339028060@qq.com)向婺源县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投诉;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793-5262353 询价文件《磷酸二氢钾和硼肥采购询价通知书》婺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婺源县化肥减量项目磷酸二氢钾和硼肥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2023年婺源县化肥减量项目磷酸二氢钾和硼肥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婺源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编号:WHCG2024-002代理机构:婺源县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01月18日总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0第四章采购服务需求(技术及商务要求)24第五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28第六章询价通知书确认书50第一章询价邀请项目概况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询价通知书,并于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3年婺源县化肥减量项目磷酸二氢钾和硼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HCG2024-002采购单位:婺源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预算金额:920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简要技术说明1磷酸二氢钾900千克3027000详见询价通知书采购服务需求2硼肥450千克10045000270003施肥建议卡宣传页2000份12000450004宣传年画10000份1.8180002000合计:玖万贰仟元整(¥:92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须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注:本项目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www.crcrfsp.com/)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婺源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婺源县源头路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77070895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婺源县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婺源县文公北路247-19号联系人:范先生电话:187703410693.投诉方式:现场送达或通过邮寄(收到时间为准)、电子邮件(邮箱:339028060@qq.com)向婺源县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投诉;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793-526235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2023年婺源县化肥减量项目磷酸二氢钾和硼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HCG2024-0022采购单位:婺源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婺源县源头路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77070895693代理机构:婺源县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婺源县文公北路247-19号联系人:范先生电话:18770341069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信用查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①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②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询价有效期:开标后90天。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7询价保证金:无8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饶市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9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叁份(壹正贰副)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11采购供应商1家12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产品全部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货款。 13评标因素和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询价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4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到采购人指定帐户或地点。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采购完成,货物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15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中标金额(万元)采购代理收费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服务10万元以下2000元2000元10-20万元3000元3000元20-30万元4000元4000元30-100万元1.5%1.5%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1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参加询价,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的认定: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供应商响应无效。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响应报价最低的参加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和报价都相同的,按技术服务响应优劣顺序排列。如以上三项都相同,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17询问、质疑联系方式:1、对询价通知书质疑接收部门:婺源县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770341069 通讯地址:婺源县文公北路浅水湾小区10栋一单元102室电子邮箱:1030983442@qq.com2、对询价过程、中标(成交)结果质疑接收部门:婺源县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770341069通讯地址:婺源县文公北路浅水湾小区10栋一单元102室电子邮箱:1030983442@qq.com18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上饶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线上融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https://www.jxemall.com/luban/)或中征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采购项目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述相关货物/服务的采购项目。2、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婺源县农业农村局。(2)“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婺源县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是指响应询价通知书、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的内容有疑问的,应在报名之日起二日内提出询问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代理机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本代理机构将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公告澄清,该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本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条款。3、合格的供应商(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供货和服务的,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资格要求,满足本询价通知书实质性条款规定的国内供货和服务商可能成为合格的询价供应商。(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①法定代表(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②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4)询价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询价。询价代理人为参加询价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询价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被拒绝: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5)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6)供应商的资格信用承诺文件必须真实可靠,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响应费用:无论询价过程程序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询价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适用法律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7、询价通知书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询价通知书并决定参加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8、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询价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价保证金(如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任何未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3)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响应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询价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①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②成交供应商未按询价通知书所述规定签订合同;③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等规定费用;④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⑤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10、询价有效期(1)询价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询价有效期应不少于询价通知书中载明的询价有效期。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询价有效期內保持有效。询价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询价有效期不足的响应,响应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询价有效期。延长询价有效期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wy.gov.cn/jxwy/ggzyjy/list.shtml)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已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询价保证金的规定在询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1、说明事项:(1)供应商应在采购活动期间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潜在供应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已下载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二次采购活动。三、询价通知书说明(一)询价通知书的构成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询价过程和合同主要条款在询价通知书中均有说明。询价通知书共六个部分,内容如下:(1)询价邀请;(2)供应商须知;(3)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采购服务需求(技术和商务条件);(5)询价响应文件格式。(6)询价通知书确认书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每套响应文件打印版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写明响应单位名称、地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且密封,封口处有询价代表签字或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的响应文件。(中标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时不受理。(二)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1、任何要求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按询价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wy.gov.cn/jxwy/ggzyjy/list.shtml)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潜在供应商应关注与此项目相关的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公告,不足三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已下载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必须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当询价通知书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5、澄清或修改文书的内容是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在询价过程中,询价通知书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询价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四、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4.1资格信用承诺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4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4.5询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如有)4.6询价通知书中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五、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5.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响应5.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5.1.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货物的,响应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2监狱企业参加响应5.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响应5.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响应5.4.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5.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5.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zcfg/mof/)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5.4.4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5.4.5如属节能强制性认证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级政府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5.4.6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5.4.8询价通知书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响应享受的政策5.5.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价格扣除(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5.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5.4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适用于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响应)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响应)5.6采购需求标准5.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服务需求》。5.7以上所称的货物或服务在本项目中指最终提供的货物/服务成果。六、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编制说明1、响应人应认真、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2、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需提供的承诺、证明、委托书,盖章、签字后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制作。3、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及响应方案。4、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序号或顺序编制,按规定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5、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通知书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响应文件及往来函件均须用中文书写。7、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9、询价通知书中注明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视为响应无效。二)响应文件的构成1、响应文件主要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询价响应函2.开标一览表(两份,响应文件中置一份,现场单独密封递交一份)3.分项报价表4.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5.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询价通知书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2、响应供应商应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七、响应报价要求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抽检、调试、检验、培训、技术商务服务及售后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2、分项报价表中,供应商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单位、数量、价格等。3、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供应商所响应采购项目的货物或服务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如果因响应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同时又被询价小组所接受,其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6、询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若无其它规定,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八、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截止时间①响应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②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否则响应无效。③采购代理机构推迟响应截止时间,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延期公告,延期通知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2)迟交的响应文件①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响应无效。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应原封退回。(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①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重新递交修改后响应文件或撤回其响应。②从响应截止期至询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九、询价仪式(一)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二)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报到,并提交密封完整的书面响应文件以证明其准时出席询价开标会。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会由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四)开标时,由监督人或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后签字。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负责将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响应价格等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案;所有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报价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询价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经供应商代表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不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响应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送询价小组评审。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收迟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十、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询价小组由3名评审专家组成,在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的监督下,从江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询价小组负责评审活动。1、资格审核: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资信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依据为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信用承诺函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如无法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则视为无效响应,取消其询价资格。经审核后,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的,取消本次询价评审。2、符合性审查: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询价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在详细评审之前,询价小组审查每份询价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询价通知书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除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其他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实质性没有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3)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性没有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其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1)不能满足采购货物预算限额、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和工期期限、服务工作方案、质量控制、售后服务保证等采购项目的需求的。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有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3)响应文件技术参数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4)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填写的,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复印件)模糊,辨认不清的。5)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或其他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3、采购需求审核:由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需求进行审核,审核依据为询价通知书中第四章采购服务需求。供应商如无法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则视为无效响应,取消其询价资格。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询价小组先对供应商作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第二阶段的询价,否则被淘汰。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取消评标。6、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其操作程序为:询价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7、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⑴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⑵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⑶如果响应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4)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8、评审注意事项1)评审是询价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询价小组内独立进行。询价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除询价小组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成交通知书》期间,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就与其报价有关的任何问题与代理机构及询价小组联系。如果供应商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采购人和询价小组以提醒采购人和询价小组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从开标之日起,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询价工作结束后,询价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4)询价后,询价响应文件概不退还。十一、确定询价结果:(1)货物(产品)预算价以询价通知书公布的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提交报价。(2)如响应供应商的报价相同,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询价供应商的排名,以报价从低到高的排序进行预成交排序。(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出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4)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开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5)宣布询价结果:主持人对预中标排序人进行宣布,并公布第一排序人最终的报价,记录员记录。供应商报价中的大写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总价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十二、响应无效条款1)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资格条件的;3)未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的或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期限、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6)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供应商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8)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三、终止询价活动的条款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有变,不再符合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谈判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询价小组发现询价通知书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通知书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询价通知书,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四、询价废标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通知书作实质响应的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任务取消的。十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响应,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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