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于都县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XXZ2024-YD-ZC003)竞争性磋商公告.pdf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都县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XXZ2024-YD-ZC003)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XXZ2024-YD-ZC003)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一、招标条件本于都县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9.060395万元,招标人为于都县长征宾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于都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于都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6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在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或通过邮件获取(邮箱:Jxxzxmgl@163.com)。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都县贡江镇锦绣路与于山大道交叉口华玲楼7楼)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七、其他详见采购项目需求。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于都县国企服务股。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于都县长征宾馆地址:于都县贡江镇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8507970460电子邮件:18507970460@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于都县贡江镇锦绣路与于山大道交叉口华玲楼7楼联系人:刘琪电话:13217971603电子邮件:Jxxzxmgl@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三、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一、项目名称:于都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二、主要服务内容:1、项目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于都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2、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年版)》;3.《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年版)(共11册)》;4.《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2017年版)》;5.《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6年版)》;6.《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字[2010]3号);7.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报告;8.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规则和依据的通知(赣建价〔2016〕3号);《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全省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的通知》(赣建价〔2016〕9号)。9.根据《关于调整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赣建价[2020]5号执行)规定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中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按100元/工日计取;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按117元/工日计取。10.赣建价(2019)1号《关于重新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率的通知》:各专业定额的材料费原适用税率16%和10%的,分别调整为13%、9%;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暂不作调整;费用定额中增值税率由10%调整为9%;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等六项措施费可抵扣的进项税平均税率由5.95%调整为5.79%;以系数计算的项目费用(如安装工程中的脚手架搭拆费等)可抵扣的进项税平均税率由3.97%调整为3.86%;企业管理费可抵扣的进项税平均税率由2.23%调整为2.17%;增值税率由10%调整为9%。11.施工图纸、业主、设计确认的回复函件。12.根据赣建价〔2016〕3号《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规则和依据的通知》,本工程按照调整后的计价规则及依据计算费用,地区为县镇。13.本工程检验试验费已计算在招标控制价中,同时中标人承担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重新检查、检测、验收等引起的所有费用。本工程量清单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检验试验费,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性质及特点、并结合实际施工经验自行考虑是否要计取此项费用,若投标人不计,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由施工单位自身承担的检验试验费及由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重新检查、检测、验收等引起的所有费用,则由中标人自理。1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总价措施费已按《江西2017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计取,包含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等所有措施费用。3、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要求本项目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等级施工安全事故时,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因此而发生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赔偿。若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相应罚款。(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划分。)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降低因施工噪音、交通和环境等因素对周边群众的居住及出行造成的影响。应保持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工完场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及降尘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同时应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水土保持和施工噪音,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应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江西省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规定达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抽查,按照《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评分达到合格以上。4、施工管理要求各响应供应商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进场施工人员的人员配备在进场施工之前要明确,进场工作人员名单要以书面文件形式报采购人。进场的工作人员须要佩戴入场工作证,工作证上要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姓名、性别、照片、职务等信息,保证一人一证。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期间自行解决食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严格遵守执行采购人现行的管理规定制度等,须遵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须清理干净。5、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招标控制价》中出现的材料品牌仅作参考,不作为约束条款。6、拟派技术团队响应供应商须拟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团队,携带相关设备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施工服务,技术团队成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相关施工人员等,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技术团队名册、项目负责人相关执业证书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的承诺函)。7、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涉及地点范围进行初步了解,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方案,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和采购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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