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人民法院将于 202 4 年 2 月 7 日 10时至202 4 年 4 月 7 日 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网址: https://sf taobao com/0795/11 , 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周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 ,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标的位于府桥路 58号(江南华城)8栋2单元104室,建筑共7层,标的物位于1层。建筑面积128 4平方米,建筑结构:框架式,建成年份:2006年,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 提别提示:该标的有一个车库,及两个柴草间,(另附有院子一个,为当事人购置所得,不计入产证内)。有人居住,未清场。 起拍价: 808848元,预缴款:808848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评估价:11234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变卖前一日当天下午五时止接受咨询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买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 竞价倒计时; 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 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由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费用,可在本拍卖款中予以支付, 对于 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 依照法律规定 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当天下午 4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 竞买人报名参 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 十 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 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账号: 1524892080000085510000026997 ) 十二、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 taobao 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 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 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795-73 52929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樟树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 四 年 一 月 二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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