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就某监管系统项目合作供应商甄选的公告

赣州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就某监管系统项目合作供应商甄选的公告 赣州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拟参与某监管系统项目,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共同参与项目,若我司顺利承接该项目,将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向本次甄选中选人进行采购。欢迎有意愿的供应商与我司联系,现将本次标前甄选有关事项公告。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某监管系统项目 2、采购预算金额:640000.00元 3、甄选期限: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16时止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一 某监管系统项目 1项 640000.00元 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超过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合作供应商中选的实际金额,为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大数据公司所需支付给供应商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商用密码测评费、软件测评费等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大数据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报名、参选保证金缴纳及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方式和要求1、报名方式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先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并提供营业执照,打印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gzsdsj@126.com,邮件接收有效日期截止2024年1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采购人收到有效报名材料后,将邮件回复项目详细需求。 2、参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元整(¥12800.00元),须在参选的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到账(转帐汇款时请备注:某监管系统项目合作供应商甄选参选保证金),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大数据公司账户(户名:赣州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滨江支行;账号:2841000103080012093),否则参选无效。各参选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大数据公司发出项目合作供应商甄选的结果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2.1、参选人应按本文件要求缴纳参选保证金,并作为其参选的一部分。 2.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缴纳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视为非明确参选而予以拒绝。 2.3、参选人未提交参选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参选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甄选公告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3、材料的递交方式要求:提交报名表并收到回复函后按如下方式要求递交纸质材料。 3.1、供应商自审查须满足本甄选公告第四条基本要求,然后按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所有材料胶装成册,一式3份。 3.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为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25号三和悦城1号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足额缴纳参选保证金。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 2、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三;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四; 4、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7、缴纳参选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附件五; 8、项目合作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六。 9、项目投标报价表、技术方案、50万以上同类产品相关证明材料等。 10、参选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甄选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选。 1、价格分(30分) 项目仅接受预算范围内的报价,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2、技术分(50分) 评审专家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比打分,计入总分。 3、商务分(20分) 投标人具备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止(时效以发布日期为准)的同类产品50万以上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有一个得10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赣州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 (2)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25号三和悦城1号楼 (3)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797-8389169 (4)监督人:陈先生    电  话:0797-8389169附件下载: 附件.docx (已下载: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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