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项目业主名称: 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章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B21地块项目智慧安防及小区配套工程的监理单位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无 采购项目编码: 360799MA363K5N92401230655 项目规模: 投资额(¥69200.0元)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时限: 对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章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B21地块项目智慧安防及小区配套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内各阶段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以实际为准),并顺延3个月监理服务期,服务期满后若由于非监理原因造成工程顺延,监理服务期限将相应顺延。 金额说明: 监理费约6.92万元,监理费率为1.73%; 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 固定费率报价 方式,按工程结算价作为计费基数。 单个项目按自然季度支付监理费,每季度支付上季度已完合格工程量监理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监理费的95%。剩余监理费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付清,超49万元,按49万元支付。 服务内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章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B21地块项目智慧安防及小区配套工程招标控制价约为370万元,监理费约6.92万元,监理费率为1.73%。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7(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资质要求: 满足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直选+随机 直购企业: 江西嵩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东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飞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恒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虔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1-26 12:0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楼二楼工作站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1-26 14:30:00附件下载: 合同主要内容 (2).docx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jxswszjcs.jxzwfww.gov.cn/jx-zjcs-qt/purchaseNotice/view/360799MA363K5N92401230655六、计费方式及付款条件:监理费约6.92万元,监理费率为1.73%;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按工程结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履约保证金:中选人还须按合同金额的10%向业主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七、合同主要内容监理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示范文本。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清单项目或工程量在实际施工中可能会出现增加或减少的情况,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确定的变更和要求。实际施工部分子目可能会取消,增加或减少的子目,在结算时将据实进行增加或扣减。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此风险因素,中标后不得提出异议。一、监理大纲(一)进度计划目标控制1、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目标控制的主要内容,若有不善之处,监理单位在审议施工组织设计时可要求施工单位修正,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实行。2、监理工程师以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为控制目标,对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二)工程价款目标控制1、合同价款的确定中标人的中标费率即为确定合同价款的取费费率,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工程监理费=单个项目最终审定的结算价(经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中标费率。注:①单个子项目的增加或减少中标人不得有异议。②因本监理招标有多个子项目工程一并监理服务,如有暂不开工、暂停工程、提前竣工及其它情况按具体工程实施事宜等需要减少监理人员的可与招标人协商,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办理部分监理人员解锁。2、监理费的支付:单个项目按自然季度支付监理费,每季度支付上季度已完合格工程量监理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监理费的95%。剩余监理费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付清,超49万元,按49万元支付。3、施工结算审核,中标人必须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三)工程质量目标控制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监理单位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施工监理。2、现场监督施工方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为监理质量目标。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应要求施工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施工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4、因建设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约定条件,由建设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5、给建设方造成损失的,监理方承担连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工程安全目标控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方法,对施工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二、监理工期招标人要求工期:对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章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B21地块项目智慧安防及小区配套工程的监理单位监理招标范围内各阶段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以实际为准),并顺延3个月监理服务期,服务期满后若由于非监理原因造成工程顺延,监理服务期限将相应顺延。三、监理服务质量(处罚细则)(一)中标人必须按要求派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一名,监理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名,招标人将按1000元/人处罚中标人,情节严重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进行更换。确需变更的,必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变更备案管理的通知》及(赣市建字〔2018〕115号)文件规定的变更情形方可提出变更申请,需征得招标人同意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凡是更换监理人员,同时每更换一次监理员或专监处以1000元/人违约金,每更换一次总监理工程师处以3000元/人违约金;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拒不更换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二)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制度:(1)工程开工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的通知》(赣市建字〔2018〕115号)及《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19〕516号),招标人对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并在每月20日前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有: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工程款拨付等情况。(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原则上每天必须亲临施工现场(每月到现场不少于10天,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每月累计到现场少于10天,则对监理人按每少一天罚款2000元进行处罚。必须由总监处理的事务,总监必须到场;若确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否则处以2000元/次罚款。(3)现场专职监理人员要求:驻工地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常驻工地现场(每个月到现场不少于22天,实行指纹打卡),全过程实施旁站,离开工地现场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每月累计到现场少于22天,则对监理人按每少一天罚款1000元进行处罚;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自开工至竣工时一直在工地实施监管工作,各专业监理人员,应根据其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到工地进行监管工作,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关键节点时坚持旁站监理,关键节点为分层碾压、土方工程回填及换填、水稳层及混凝土浇筑、预应力钢筋张拉、预制梁吊桩等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必须进行旁站。隐蔽工程旁站、混凝土坍落度试验及对同一批次的构件进行不少于10个测区的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等,每检验批次记录须保留影像资料,监理人员须在图像中,未按要求进行旁站及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的,每发现一次按2000元进行处罚,未按要求保留影像资料的,按每项每检验批次按1000元进行处罚。(4)监理人员必须每天打卡上下班;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人次及以内的,扣除中标人监理费300元/人次;累计达5人次以上,20人次及以下的,扣中标人监理费500元/人次;累计超过20人次的,扣中标人监理费500元/人次外,另处5000元罚金。(三)施工期间,中标人要加强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的考核检查,做好签到登记记录,备招标人检查,月考勤监理成果缺失或存有重大偏差,每月处罚600元。(四)中标人必须将扬尘治理、实名制纳入工程监理细则,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实名制措施的落实,并形成详实的扬尘治理、实名制情况记录。(五)中标人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向招标人提供监理成果文件[包括监理规划大纲及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例会记录、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决(结)算审核报告等,否则,招标人对中标人予以每次2000元罚款。(六)中标人在监理时间内,若施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在招标人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后不按时整改的,中标人承担每次1000元罚款;受到区级质安监等部门通报的,中标人承担每次1000元罚款;受到市级质安监等部门通报的,中标人承担每次2000元罚款;受到省级质安监等部门通报的,处以40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发生一般等级施工安全、质量事故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并承担每次10000元罚款;发生较大、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质量事故的,招标人有权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重罚,直至终止合同。(七)中标人若出现渎职、工作失误、监管不力、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等现象,招标人对中标人给予每次500元-50000元的违约处罚;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害,招标人对中标人予以造成经济损失的双倍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招标人有权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重罚,直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八)总监理工程师的考勤同时执行赣市建字〔2016〕44号文件的管理。(九)中标人应采用有效手段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工,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招标人原因外,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招标人对中标人给予每天100元的违约处罚。(十)以上违约处罚不设限额,若发生以上费用,分别在监理费阶段性付款和尾款中扣除,也可在已付监理报酬中由中标人退缴。以上累计扣除违约金达到总监理酬金的30%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监理人。(十一)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委托人相关管理规定。招标人有权根据进度及现场情况合理要求中标人增加现场人员,中标人需予以配合,否则按缺岗处理。(十二)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中标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核对无误后报招标人审核。(十三)按规定需要中标人进行的试验检测工作,中标人应自行配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监理酬金已包含监理范围内可能发生试验检测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十四)若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停止支付剩余的监理费且有权根据因合同终止而造成损失对中标人追究相关责任。(十五)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集团公司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下列第1至第20条中情形的,委托人除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500元/条/次标准支付违约金。同一情形出现2次的,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按照1000元/条/次标准支付违约金。1.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交底,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实习期单独作业。2.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3.夜间不得组织室外高空作业,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天气应停止作业。4.施工用电严格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执行,严禁使用老化、脱皮电线电缆,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缆线必须架空或埋地布置。电工须每天对配电箱、配电线路巡察。开关箱距离用电设备≤3m,开关箱距离二级箱≤30m。主要电线电缆必须采用“五芯”电缆。5.深基坑开挖采用分层、放坡开挖的方法。开挖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基坑内边界处必须设置排水沟,基坑内壁不允许有明显积水。基坑边沿1m范围内严禁堆载重物。6.桩基洞口必须用防护栏杆或钢网遮盖防护,直至浇筑砼达到强度或回填完成。7.通道口防护棚两侧应设置防护措施;防护棚长度应根据建筑物高度适时调整;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间距≥70cm。8.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50cm时,采取封堵防护,洞口≥50cm、阳台或楼梯段、尚未砌筑围护墙的楼板临边、坡形屋顶周边、操作平台及基坑临边作业时,采用≥1.2m栏杆防护(0.6m处设一道),作业层设高度≥18cm挡脚板。电梯井内应每隔二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9.高大模板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垫板,立杆应采用对接连接。(首层应重点检查)10.脚手架立杆基础必须平整夯实或硬化,立杆底部底座、加设垫板或槽钢,确保有效排水,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离地20cm)。脚手架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符合方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悬挑竖向间距≤2步,落地式竖向间距≤3步、开口型不大于层高,且≤4m;水平间距≤3步/6m;拐弯处须增设),必须采用刚性连接。外架与楼层间空隙需满铺脚手板、木板等防护。11.脚手架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45°~60°,搭接长度≥1m、3个旋转扣件、过外架立杆加设扣件固定)。脚手架脚手板应满铺,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首层脚手架须封闭,作业脚手板下部挂一层平网,需每隔10m封闭。12.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必须设置作业警戒区,设专人监护,严防人员进入作业区。13.型钢悬挑式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否则需专家论证。14.卸料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搁支点处应加设止挡件,搁支长度≥600㎜。卸料平台底部应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与外架之间的间隙应封闭良好。15.操作平台上严禁堆积重载材料、设备。物料、机具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1m。16.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移动式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登高扶梯。铺板应严密。17.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安全带(高挂低用)。严禁高空抛物(谁拆的物件谁负责码放规整)。施工时,在同一垂直作业面内不得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可靠、有效防护措施。18.起重吊装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不得少于4圈。19.吊笼和升降通道周围应安装防护围栏,停层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及时关锁好栅栏门。20.升降机及塔吊安装、拆除、作业时必须设置作业警戒区,设专人监护,起重吊装必须由信号司索工指挥、旁站,严防人员进入吊物下方。在上述情形外,监理人巡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其他安全生产方面问题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委托人巡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其他安全生产方面问题的,除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违约金,还有权要求监理人参照上述规定支付支付违约金。(十六)关于施工进度方面。施工单位应当依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年度进度计划表》,监理人应当对工期进度计划进行优化和审核。委托人按月对建设项目工期进行考核,每月对照现场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进行比对,对延误的工期按月进行处罚。如因监理人造成的工期延误,除追究监理人相应赔偿责任外,还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每延误1天支付100元违约金。(十七)关于工程质量方面。已报验并经施工单位、监理人验收合格,但经委托人抽检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500元/项?次标准支付违约金。经委托人上级集团公司抽检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并下发核查单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1000元/项?次标准支付违约金;下发督察意见函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2500元/项?次标准支付违约金;下发督察通报以及工序漏报验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7500元/项?次标准支付违约金。同一质量问题发生2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按照上款约定标准的2倍支付违约金。(十八)关于其他事项。1.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集团公司督察部门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相应违规行为的,扣除向乙方分值,具体规则详见附件。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集团公司督察部以及总工办等部门对承包人项目施工情况进行质量安全检查,每月依据对项目检查扣分情况,视公司排名以及项目排名情况予以处罚,处罚金额500-10000元。2.委托人组织质量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监理人未安排相应人员参加、或者严重迟到、早退、中途离开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每次5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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