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详见采购文件) 二、报价须知 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详见采购文件) 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采购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采购项目类型服务采购项目类别3011工程项目编号J5331202105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审原则经评审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 否 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2024-01-23 15:33:53报价截止时间2024-01-26 15:33:53答疑/澄清时间2024-01-23 15:33:56 至 2024-01-25 15:33:53五、产品信息序号计划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物料组采购明细数量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描述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划采购时间计划交货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安装时间需求单位交货地址用途及说明11F0101012竣工环保验收服务1.000项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2024-01-08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陶慧询价单位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联系电话 0791-87708266传真 邮编 Email 3651331@qq.com 手机13687991581联系地址 七、附件 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询价采购文件.doc 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规范书.doc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我要报名 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FW2024-1-7采购人: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1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2一、项目介绍2二、报价须知2三、基本信息3四、报价要求3五、采购需求信息4六、联系人信息4七、附件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适用范围72.定义73.询价费用74.现场踏勘75.采购文件的构成7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87.编制基本要求88.语言和计量单位99.报价910.报价货币1011.响应保证金1012.采购有效期10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1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115.询价小组1116.开启响应文件1117.评审方法1118.确定成交供应商1119.采购结果公告1120.成交通知1221.签订合同12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2第三章评审办法13一、总则13二、评审方法13三、评审程序13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五章采购需求2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5一、授权委托书28二、报价部分29三、商务部分30五、偏差表33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询价公告1.1.一、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采购人为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1.2.二、项目介绍1.项目概况: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选址用地是白土镇、袁渡镇、段潭乡坑塘等,占地总面积约为3823亩,设计容量15万千瓦。新建一座升压站,占地面积约25亩。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开展资料收集及研读、现状监测及调查、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会、修改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备案相关技术和协调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现状监测工作内容包括厂界噪声、厂界电磁环境(工频电磁场)、水库水质检测等。(2)对项目涉及水库进行两次水质检测,第一次为验收期间的水库水质检测,第二次与第一次水质检测时间间隔半年左右且于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两次水质检测均出具具有专业效力的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水质检测工作,满足甲方要求。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1.3.三、报价须知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8)不存在不同供应商工商注册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信息检查一致。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资质要求:/。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光伏类或输变电类环保验收项目业绩(包括合同首页、签署页和服务范围页)。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是否接受代理商报价:不接受。1.4.四、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采购单位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类型服务采购项目类别其他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否1.5.五、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供应商修改报价是是否缴纳保证金否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具体时间以线上平台发布为准报价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线上平台发布为准答疑/澄清时间具体时间以线上平台发布为准1.6.六、购需求信息具体见合同内容1.7.七、联系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唐先生询价单位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799-2088479传真0799-2088495邮编331100Emailtangpingnan_2019@qq.com手机15179926879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河洲街办子龙路1.8.八、附件《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规范书》;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无4.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9.6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10报价货币?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16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21.3履约担保?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如果电子商务平台中总报价金额与报价书不一致,以电子商务平台中报价为准。如果电子商务平台中的报价异常偏离正常价格,经询价小组评审认定可能是因为书写错误导致的,可以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依据书面澄清结果确定最终报价。特别提醒:电子商务平台含税总报价务必与报价书总价一致。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1.10.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11.3.询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2.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3.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1.14.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15.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1.16.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17.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9.11.响应保证金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20.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21.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22.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23.15.询价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4.16.开启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25.17.评审方法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26.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7.1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1.28.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或通过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发送成交通知,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1.29.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或通过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发送成交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1.30.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第三章评审办法1.31.一、总则1.评审依据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2.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所有投标人报价中的税率如不一致,则以投标人不含税总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1.33.三、评审程序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1.初步评审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8)不同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信息检查一致。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但明显小数点错误除外),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2.4在工程量和外部环境无较大变化情况下,当最低报价大幅偏离市场价格或往年采购价格时,采购人有权否决此次报价,重新进行询价采购。2.5当所有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概算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工作。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4.评审报告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34.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甲方: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江西丰城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同委托方(甲方):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乙方):经公开询价确定,乙方为甲方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单位,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1)开展资料收集及研读、现状监测及调查、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会、修改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备案相关技术和协调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现状监测工作内容包括厂界噪声、厂界电磁环境(工频电磁场)、水库水质检测等。(2)对项目涉及水库进行两次水质检测,第一次为验收期间的水库水质检测,第二次与第一次水质检测时间间隔半年左右且于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两次水质检测均出具具有专业效力的检测报告。2.咨询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编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确保报告质量(乙方工作质量及深度不合要求则无偿返工);3.咨询方式: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环保部门的备案。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水质检测工作(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工期可顺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提交盖章的电子版一套和纸质版三套、环保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水质检测报告提交盖章的电子版一套和纸质版三套。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情形。第三条为保证按时完成技术咨询工作,双方应做到:1.甲方及时提供下述技术资料:1.1负责提供本建设项目的施工设计等资料。1.2编制报告所需建设项目其他资料和相关批文。2.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乙方现场查勘。3.乙方负责成果的发送工作,积极做好评审过程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验收报告的备案工作。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包干不调)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含%增值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包括(但不限于):食宿、交通、通讯、生活用水电、人工费用、管理费、利润、专家技术咨询费及为完成本项目的其他所有费用。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备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完成两次水质检测工作并提供具有专业效力的检测报告后支付剩余合同款。2.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相应合同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别支付相应合同费用。3.如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税率发生变化,保持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变,按调整后税率进行费用支付。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负有对乙方提供的成果中按国家规定应予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本合同的经营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涉密人员范围:全体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保密。4.泄密责任:若造成泄密和不良影响,受损失方将有权予以追索,并追究相关泄密人员责任,要求泄密方赔偿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负有对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成果中按国家规定应予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本合同的经营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涉密人员范围:全体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保密。4.泄密责任:若造成泄密和不良影响,受损失方将有权予以追索,并追究相关泄密人员责任,要求泄密方赔偿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提供盖章的电子版一套和纸质版三套,环保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水质检测报告提供盖章的电子版一套和纸质版三套。上述资料不包含提供环保部门的数量。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环保部门的备案。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和赔偿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按国家有关规定。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除上述约定外,关于知识产权事项,补充以下约定: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本项目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本项目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联系电话:)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联系电话:)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合同解除条款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完成,双方协商解除合同。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服务进度严重滞后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的解决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争议事项法院审理期间,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4.甲乙双方在结算相关文件上签字后,即表示对结算结果的认可,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得再因此产生争议,否则应承担无异议方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第十四条其它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如需修改,以及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修改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由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署订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地址:宜春市丰城市河洲街办子龙路法定地址:子龙花园樱花苑邮政编码:331100邮政编码:联系人:唐萍南联系人:电话:15179926879电话:1传真:0799-2088495传真:开户银行:农行丰城营业部开户银行:账号:14081101040028555账号:税号:91360981MA3ADFF09T是否国企:附件:廉洁协议发包人(甲方):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服务质量的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及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处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承包人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建议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第六条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有效期一致。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见技术规范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采购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授权委托书二、报价部分三、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五、偏差表1.35.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1.36.二、报价部分1.报价说明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2.响应报价表2.1报价汇总表(格式)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含税总价增值税发票类型1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为:元,税率: %。备注:此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所需一切费用,含税,总价包干不调。报价人在备注栏中标注税率。报价汇总表金额与税率应与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填报金额与税率一致。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2.2分项报价表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37.三、商务部分1.商务部分摘要表商务部分摘要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股权结构XX:A%;YY:B%;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本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类似业绩列表备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类似业绩(如要求)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2.法人营业执照3.近3年内财务状况4.付款条件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要求)6.商务偏离表及配套性说明7.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四、技术部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38.五、偏差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备注1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2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3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4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技术规范1.1编写:审核:批准:1.21.3华能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4.2024年1月1.5.一、总则1.1本次服务范围包括为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其相关工作。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对国家有关验收相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乙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标、投标双方商定。1.4在签订合同之后,中标人应将开始服务之日期通知招标方。在此之前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中标人应遵守这个要求,并不因此而产生任何费用。修改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中标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1.5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招标方和乙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选址用地是白土镇、袁渡镇、段潭乡坑塘等,占地总面积约为3823亩,设计容量15万千瓦。新建一座升压站,占地面积约25亩。2.2工作范围完成华能江西分公司丰城新能源丰城生态综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二期白土镇渔光互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相关工作。(1)开展资料收集及研读、现状监测及调查、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会、修改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备案相关技术和协调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现状监测工作内容包括厂界噪声、厂界电磁环境(工频电磁场)、水库水质检测等,水质检测指标包括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叶绿素a、pH。(2)对项目涉及水库进行两次水质检测,第一次为验收期间的水库水质检测,第二次与第一次水质检测时间间隔半年左右且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两次水质检测均出具具有专业效力的检测报告。三、服务期及进度安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相关部门的备案。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水质检测工作(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工期可顺延)。成果验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环保部门的备案。需提交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提供盖章的电子版一套和纸质版三套,环保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水质检测报告提供盖章的电子版一套和纸质版三套。四、技术要求4.1乙方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人由取得注册环评工程师资质的人承担,安排2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承担项目现场调查和报告编制工作,要求每周来项目现场两次。4.2乙方根据项目现场监测和调查方案,对项目开展现状监测,并同时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调查工作。调查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电磁环境影响,以及竣工后的生态恢复措施、相应环保设施、电磁环境防护措施落实情况。4.3乙方根据项目电磁环境的监测结果及本项目有关的生态和人文调查结果,参照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形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验收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及深度应满足环保部门提出的基本要求,并满足行业的相关要求(乙方工作质量及深度不合要求则无偿返工)。组织项目验收会并取得验收组意见,通过验收并完成验收在相关部门的备案。4.4乙方现场开展调查时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的现场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4.5乙方现场进行调查作业时必须根据招标方的计划要求提前安排好人员,避免发生因乙方准备不到位影响调查计划的完成。4.6乙方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并按甲方安全管理执行或不低于甲方安全管理标准。乙方应积极主动接受甲方对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五、服务质量要求5.1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甲方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5.2评价服务质量标准应以行业的相关标准和协议为基准,当出现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六、其他6.1因受托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索赔。6.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履行,但受托人已开展工作的,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对已开展的工作支付费用。6.3本技术规范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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