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九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高纯气体采购项目”询价的通告 关于“江西省九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高纯气体采购项目”询价的通告 为保证我中心实验室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现拟采购用于化学实验检测工作的高纯气体,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采购内容: 名称 相态 规格 纯度 高纯氩气 气态 40L 99.99% 高纯氦气 气态 40L 99.999% 高纯乙炔 气态 40L 99.99% 高纯氮气 气态 40L 99.999% 高纯氢气 气态 40L 99.999% 高纯空气 气态 40L 99.999%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第三方提供运输的,须提供合作证明及第三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三、供货期及结算方式 供货合同期: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接到采购方送货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并送至指定位置); 结算方式:定期根据单价及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提交的材料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31日17:00之前将相关资料及报价文件密封邮寄或送至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江西省九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15949542820 聂勇(技术)13879237360 江西省九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月24日 关联导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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