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将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199.5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99.5万元,占100.0%。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说明如下:。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合同链接1 永新县人民法院档案室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199.5 https://www.jxsggzy.cn/jyxx/002006/002006006/20240124/5cb88661-ea70-47c3-8dd3-cfcf78223722.html 部门(单位)名称: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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