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保育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WSFG-2024001)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江西万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保育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WSFG-2024001)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昌市保育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98号华龙国际大厦10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WSFG-2024001项目名称:南昌市保育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进行考核,经考核优秀后续签下一年。如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并由采购人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4日 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98号华龙国际大厦1005室方式:现场获取或将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jxwsxmgl@163.com)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98号华龙国际大厦1005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昌市保育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中山路15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13707089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西万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98号华龙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方式:熊先生 177705598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先生电 话:  1777055986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市保育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南昌市保育院行政区域南昌市公告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1:3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98号华龙国际大厦1005室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30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98号华龙国际大厦1005室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7770559869采购单位南昌市保育院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中山路1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主任 13707089778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万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98号华龙国际大厦1005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熊先生 17770559869附件: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doc技术/服务部分一、服务要求(一)项目说明:1、项目简介:幼儿营养餐食材(含蔬菜,下同)供应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有关精神,在《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赣府厅发﹝2018﹞49号)、(洪教装字【2022】2号)《南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送餐管理办法》文件中明确提出:供餐企业食材必须实行统一供应。2、供货服务地点:2.1、南昌市保育院本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中山路15号);2.2、南昌市保育院九龙湖分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悦巷)。3、供货服务期限:本项目供货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供货服务期限内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进行考核,经考核优秀后续签下一年。如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并由采购人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人。)4、中标后费用收取:4.1、本项目按固定优惠折扣率进行报价,设定固定优惠折扣率最高限价,详见《食材报价分类表》。4.2、如相关食材价格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结算,且最终结算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食材报价分类表》食材类别食材推荐品牌固定优惠折扣率(最高限价)肉类雨润、双汇、青莲、中粮(或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100%食用油(非转基因)金成、福临门、金龙鱼(或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100%冷冻品大成、成达、六和、凯牧(或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100%豆制品艺杏、祖名、日和(或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100%水产本地基地(优选)100%蔬菜本地基地(优选)100%禽蛋菜场100%禽类菜场100%南北干货菜场100%五谷类本地基地(优选)100%水果本地基地(优选)100%注:以上各食材类别的投标固定优惠折扣率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00%,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二)项目服务要求1、配送范围及质量标准:1.1、配送范围: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冷冻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禽蛋、禽类、南北干货、五谷类、水果等食材进行统一配送。1.2、质量标准:1.2.1、肉类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T9959.1、GB/T9959.2、GB/T9959.3、GB/T9959.4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糜、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1.2.2、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符合NY/T751-2021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1.2.3、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GB/T5461-2016标准,酱油符合GB/T18186-2000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T18187-2000标准。1.2.4、冷冻品质量要求:冷冻品必须保证为3个月内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1.2.5、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T5009.52、GB2712-2014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1.2.6、水产品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必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T41233-2022《冻鱼糜制品》、GB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1.2.7、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无公害蔬菜必须保证无黄叶、叶面干净无明显泥土,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1.2.8、禽蛋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2%,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禽蛋产品最新国家标准。1.2.9、禽类:去内脏、表皮无毛,无血迹、无污物、无注水等掺假现象,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1.2.10、五谷类质量要求:一年内新五谷,没有霉变,无其他杂质,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1.2.11、水果类质量要求:果皮完整、色泽鲜亮、果实饱满、蒂部不干枯,成熟适度;果实坚实、水分足,皮不干缩、形态完整;表皮无斑点、腐烂,无虫咬、破伤及霉点,有瓜果的自然香味,无异味。1.2.12、其它类质量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NY/T392-2023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按有利于采购人的就高原则执行最新标准。2、配送要求:2.1、采购人每天出一次菜单,食用油、调味品、南北干货、五谷类、水果、酸奶按照采购人通知送货,其它食材每天送货一次,具体根据采购人需求。2.2、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中标人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2.3、中标人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鲜活水产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2.4、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材料。2.5、中标人必须用带冷藏或冷冻功能的厢式货车用于本项目配送服务,若达不到要求,“定点配送”管理中心以及采购人在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取消配送资格。2.6、中标人所投入的所有专业运输车辆必须装有GPS定位系统,车厢内安装视频监控设备。3、重量计算说明3.1、蔬菜:送至单位食堂后,经采购人称重无黄叶、叶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的蔬菜。3.2、鱼类:送至单位食堂后,经采购人称重鲜活、鳞片齐全的鱼类。3.3、禽类:送至单位食堂后,经采购人称重去内脏、表皮无毛,无血迹、无污物、无注水的禽类。3.4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送货清单,由采购人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采购人正常餐饮供应不受影响。4、送货时间要求:4.1、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购货计划和送货时间。采购人应提前向中标人告之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标人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订购单的要求送货,准时送达。因超过送货时间或原材料数量、质量问题致使采购人无法提供正常膳食服务的,发生一餐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所产生的损失超过10000元的,按所产生损失金额的3倍进行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从应付服务款项中抵扣;发生2次及以上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4.2、如配送的货物质量或品种不符合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采购人同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该批次货物货款作为违约金;第二次如重复发生类似问题,除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外,采购人同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该批次货物货款的3倍作为违约金;如一个月内发生三次或服务期限内累计发生五次不符合货物质量或品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可解除供货合同并且扣除其所有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4.3、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人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时,中标人需在接到采购人口头或书面通知时按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人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4.4、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中标人反映,中标人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4.5、因配送过程中出现人身等安全事故,中标人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4.6、中标人应随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4.7、中标人应该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按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人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人有权定期检查。4.8、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采购人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没收销毁,不必退还供货方,防止二次流通至社会市场,由此产生的货款、销毁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样情况,视情况严重性,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当天总货款的10%或直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不用对中标人做任何赔偿。4.9、中标人所有员工均须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5、其他要求5.1、原材料验收由管理方、配送企业、食堂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5.2、食品留样:由供应方提供专用包装盒,对于使用方两个食堂每天的菜品经烹饪后,留样保存。保存满48小时,若此期间没有问题,倾倒掉;若此期间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则由相关部门追溯相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三)有关说明1、中标人须为员工配置统一的工作服等。2、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3、中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注:以上技术/服务部分条款为基本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即满足或优于技术要求),否则其响应无效。商务部分1.供货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进行考核,经考核优秀后续签下一年。如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并由采购人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人。)2.供货服务地点及配送时间2.1服务地点:2.1.1、南昌市保育院本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中山路15号);2.1.2、南昌市保育院九龙湖分院(地址:红谷滩区悦巷)。2.2配送时间:须在当日上午7:30分前送到(或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结算方式由采购人在对中标人实行月度核算汇总后(按实际数量*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折扣率),由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需在付款前开具月度内累计结算金额的合法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发票)。4.报价方式4.1投标人应按固定优惠折扣率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4.2最终结算价格按市场基准价乘以投标固定优惠折扣率,食材价格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结算,且最终结算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4.3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投标固定优惠折扣率每月应相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4所有食材配送价格为包干价,包括产品本身、包装、运输、配送、人工、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5.考核管理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考核,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将《月度考核表》考核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付款、扣款额度(扣款额度详见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中4.2条款)。6.履约保证金6.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5%(中标人自行选择转账支付或开具与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6.2如中标人经证实确实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中标人发生违约,在双方协商解决之前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从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6.3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认无遗留问题后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7.其他要求:1.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性进行考察,如果投标文件内容与真实性不符,视为投标无效。2.如逢节假日、疫情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导致学校停止上课的,在此情况下,中标人需同意无偿退货。注:以上商务部分条款为基本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即满足或优于技术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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