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本级]吉州区吉福路28号7栋房屋10年租赁权

[吉安市本级]吉州区吉福路28号7栋房屋10年租赁权项目编号:JY24JX08010885项目名称:吉州区吉福路28号7栋房屋10年租赁权标的名称: 吉州区吉福路28号7栋房屋10年租赁权,挂牌价218,638.00元/月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1月2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2月28日延期处理方式:无项目简介:一、项目编号:CQ【2024】ZY14号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吉州区吉福路28号7栋房屋10年租赁权(原产权单位市妇幼保健院),总建筑面积11921.34m2,用途:办公。起拍价218638元/月/第一年,竞买保证金100万元。重要信息披露:1、标的概况:吉州区吉福路28号7栋房屋,其中有房产证共四栋房屋,其中门诊楼建面积4020.15 m2,设计用途办公,制剂楼建筑面积666.81 m2,设计用途办公,洗衣房建筑面积158.34 m2,产权证未明确设计用途,办公房建筑面积187.43 m2,设计用途办公,住院楼、食堂和配电房三栋房屋未办理房产证。 2、本次租赁房屋业态要求:本次租赁的7栋房屋建筑物名称均来源于评估报告,且评估报告对7栋房屋(包括已办理房产证和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用途均表述为办公。业态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如因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原因引起周围单位或居民投诉,限期整改后,未得到改善,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 3、本次租赁房屋租赁年限10年,第1年至第5年每年度租期租金均按拍卖成交价计算支付,第6年至第10年每年度租期租金均在第5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计算支付。租赁房屋装修期5个月,买受人须在装修开始前向委托人提供装修方案,装修结束后由委托人现场核实后,方可享受5个月装修免租期。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等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本场拍卖不接受联合竞拍。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拍卖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须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成交日后2个工作日内到吉安诚信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交易中心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 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可现场进行查看,对租赁房屋业态要求和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网络竞价拍卖资料,网络竞价拍卖资料下载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ov.cn/),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17时止 六、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如需要在拍卖公司指导下办理报名者,请与拍卖公司联系;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七、拍卖方式: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网络竞价(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八、网络竞价时间:标的报价自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开始,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即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120秒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120秒,直至无人竞价为止)。竞买人在网络竞价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电脑配置或网速问题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联系方式:十、联系方式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吉安诚信拍卖公司:0796-8268655、13907967706陈女士 保证金退款电话:0796-823067724-2-29新庐陵租赁(吉福路妇保).docx诚信拍卖ChengxinAuction吉州区吉福路28号7栋房屋10年租赁权网络竞价(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项目编号:CQ【2024】ZY14号)拍卖会资料汇编吉安诚信拍卖有限公司Ji’anChengxinAuctionCo.,Ltd目录一、网络竞价公告二、网络竞价规则和须知三、附件:《吉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网络竞价公告受委托,我公司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络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举行网络竞价,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CQ【2024】ZY14号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吉州区吉福路28号7栋房屋10年租赁权(原产权单位市妇幼保健院),总建筑面积11921.34m2,用途:办公。起拍价218638元/月/第一年,竞买保证金100万元。1、标的概况:吉州区吉福路28号7栋房屋,其中有房产证共四栋房屋,其中门诊楼建面积4020.15m2,设计用途办公,制剂楼建筑面积666.81m2,设计用途办公,洗衣房建筑面积158.34m2,产权证未明确设计用途,办公房建筑面积187.43m2,设计用途办公,住院楼、食堂和配电房三栋房屋未办理房产证。2、本次租赁房屋业态要求:本次租赁的7栋房屋建筑物名称均来源于评估报告,且评估报告对7栋房屋(包括已办理房产证和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用途均表述为办公。业态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如因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原因引起周围单位或居民投诉,限期整改后,未得到改善,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3、本次租赁房屋租赁年限10年,第1年至第5年每年度租期租金均按拍卖成交价计算支付,第6年至第10年每年度租期租金均在第5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计算支付。租赁房屋装修期5个月,买受人须在装修开始前向委托人提供装修方案,装修结束后由委托人现场核实后,方可享受5个月装修免租期。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可现场进行查看,对租赁房屋业态要求和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网络竞价拍卖资料,网络竞价拍卖资料下载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ov.cn/),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17时止六、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如需要在拍卖公司指导下办理报名者,请与拍卖公司联系;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七、拍卖方式: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网络竞价(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八、网络竞价时间:标的报价自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开始,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即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120秒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120秒,直至无人竞价为止)。竞买人在网络竞价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电脑配置或网速问题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九、报名须知(一)报名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等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本场拍卖不接受联合竞拍。(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二)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拍卖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6、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须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成交日后2个工作日内到吉安诚信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交易中心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十、联系方式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吉安诚信拍卖公司:0796-8268655、13907967706陈女士保证金退款电话:0796-8230677吉安诚信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1月24日网络竞价规则和须知第一条受委托,为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拍卖惯例制定本规则和须知。第二条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规则和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第三条拍卖标的及起拍价:吉州区吉福路28号7栋房屋10年租赁权(原产权单位市妇幼保健院),总建筑面积11921.34m2,用途:办公。起拍价218638元/月/第一年,竞买保证金100万元。特别说明:①本次租赁房屋业态要求:租赁房屋用途表述为办公,是以《评估报告》表述为依据。租赁房屋用途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如因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原因引起周围单位或居民投诉,限期整改后,未得到改善,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②本次租赁房屋租赁年限10年,第1年至第5年每年度租期租金均按拍卖成交价计算支付,第6年至第10年每年度租期租金均在第5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计算支付。租赁房屋装修期5个月,买受人须在装修开始前向委托人提供装修方案,装修结束后由委托人现场核实后,方可享受5个月装修免租期。第四条本次拍卖是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的网络竞价拍卖,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竞价阶梯100元。出价结果以网上结果为准,最终出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起拍价是竞价开始的价格。竞价阶梯是指竞买人的报价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增加的最小金额。加价倍数是竞买人选报的增加竞价阶梯的倍数;系统有可供竞买人选择的多个加价倍数(特别提示:当竞买人选择某个倍数加价后,系统会默认该倍数,因此,竞买人再次报价时须注意调整加价倍数、谨慎操作)。第五条特别提示竞买人注意事项:1、拍卖人仅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实际为准移交,不增减成交价款。竞买人知悉,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承诺在拍卖会前已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原物,对拍卖标的作了详细了解,确定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可和接受。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2、本次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租赁房屋的消防验收资料产权单位及委托人均未向拍卖方提供,涉及需办理二次消防验收要求的业态项目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由竞买人自行考虑,慎重竞买,委托人、产权人、拍卖人均不承担买受人能否办理二次消防的任何责任;如买受人因无法办理二次消防或其他原因未能取得预期的经营业态许可证,导致买受人对租赁房屋不能正常合法投入使用,所有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已付款项均不退回。3、本次租赁房屋用途以《评估报告》表述为依据。请竞买人根据自己的租赁业态需求作出正确判断,也可以在拍卖日前到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如买受人因租赁房屋用途的限制而未能取得预期的经营业态许可证,导致买受人对租赁房屋不能正常合法投入使用,所有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已付款项均不退回。租赁期间如因噪音扰民等原因引起周围单位或居民投诉,限期整改后,未得到改善,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4、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二次消防等经营许可有关手续,自行装修,装修方案由买受人报消防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买受人在装修完工后必须取得消防职能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报告交委托人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买受人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和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立面效果,同时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买受人按委托人的要求恢复原状。5、租赁房屋表述的建筑面积和用途是以评估报告上标明的为依据,委托人及本公司对租赁房屋表述的建筑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误差不承担责任,增加或减少均按表述的建筑面积为准。如租赁房屋内未开通水电,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的开通并承担费用。6、拍卖标的所涉的租赁房屋按现状移交,移交时或移交后期如存在墙体开裂渗水等瑕疵现状由买受人自行修复并承担费用。7、租赁期间,买受人自行承担消防安全、装修安全的责任以及在使用水电气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8、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内须与院内居民和谐相处,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如处理不妥导致任何事件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后果。9、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如自行塔建了临时建筑物,在租赁期结束后,必须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不得擅自拆除。10、买受人不得擅自将全部或部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11、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仔细理解《吉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详见附件,简称《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本公司对其相关条款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其他任何连带责任。12、竞买成交者为买受人(即承租人)。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履行,享有买受人权利,履行买受人义务。13、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第六条《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日后2个工作日内(即在2024年3月4日之前)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能抗拒拍卖标的已成交的法律事实,视为违约,竞买人丧失所交竞买保证金主张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第七条成交价款(即租金)、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的支付:1、成交价款的支付:租金支付为每三个月一付。买受人必须在2024年3月5日17时前付清第一年租期第一季度的租金,其余租金买受人必须按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2、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必须在2024年3月5日17时前,向委托人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季度的租金)和水电押金1万元。3、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时请注明租金及保证金、水电押金)。5、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至办理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之前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如每标的按该计算方法计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900元的,按900元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支付到以下账号: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吉安井开新区支行账号:360501840162000005576、买受人必须在2024年3月5日17时前支付拍卖佣金18000元。拍卖佣金支付到以下账号:户名:吉安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吉安庐陵支行账号:143710010400024117、买受人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的期限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等应付款项。如买受人逾期支付,视为违约,委托人和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8、《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第八条拍卖标的的移交及其他事项:1、买受人按要求的时间付清应付的租金和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等应付款后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在2024年3月7日之前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必须是买受人本人,且租赁期限内所办的经营许可证为买受人本人经营或法定代表人为买受人本人,委托人有权拒绝与买受人之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2、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在2024年3月8日17时之前将租赁房屋移交给买受人,租赁房屋按现状移交(含有可能存在的墙体开裂渗水、门窗水电损坏或门窗缺失等现状移交,由买受人自行修复并承担费用),租期起始时间2024年3月8日开始计算租赁期(特别说明:无论买受人何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接受租赁房屋的移交,租期起始时间不变)。第九条本规则和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十条拍卖人和委托人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网络竞价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规则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第十一条附件:《吉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拍卖人:即拍卖公司;竞买人:是指参加竞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品的竞买人。吉安诚信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1月24日附件:吉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名称:合同编号:吉新庐陵合字【2024】号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吉安市新庐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现就吉安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科委托甲方经营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一、租赁房屋的座落地点、面积及装修、设施(一)座落地点:位于(二)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三)装修、设施:甲方按租赁物的现状进行出租。二、租用要求、用途和期限(一)租用要求:乙方所租赁房屋必须用于合法经营,且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等。乙方在经营前须自行办理为实现房屋用途所需的全部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并承担经营须缴纳的各项税费。乙方应提交相关经营证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及任职证明文件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供甲方查验并备案。(二)租用用途:乙方所租赁房屋用于经营。(三)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一)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元),每季租金人民币元整(¥:元),每年租金人民币元整(¥:元)。(二)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元整(¥:元)(收款人:吉安市新庐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账号:171259101000004471,开户银行:吉安农商银行城北支行),承租期间履约保证金不得转为租金。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无误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息)。(三)租金支付方式及付款违约处理:乙方应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租金按年度预缴,首期于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缴清元整(¥:元)。之后每年度的租金于首月第一周内缴清,以此类推。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租金(收款人:吉安市新庐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账号:171099101000030707,开户银行:吉安农商银行白塘支行)。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欠缴金额×1%×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租金超过15天,除收取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四、租赁物装饰装修、保证金租赁期限内,若乙方需要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先向甲方递交装饰装修方案以及装修申请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有对墙体破坏、拆除的由乙方聘请具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出具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为了监督乙方按照已批准的装修方案施工,乙方在装修之前必须向甲方缴纳装修保证金,年租金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缴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年租金3万元以上的按年租金的3%缴纳装修保证金(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约定)。待乙方装修完毕后,甲方组织乙方及第三方人员对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将乙方缴纳的装修保证金退还。五、其它事项(一)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使用,如涉及租赁房屋的水、电分户和安装水、电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水电押金元整。经营需缴交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按抄表数直接向水电部门交费。如遇水力、电力等相关部门中断供应,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窃水窃电按有关部门规定处理。电话、闭路电视、网络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二)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房屋装饰装修、公共安全(含卫生、消防)等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在租赁期内,因租赁物(包括梁、柱开裂,墙面及楼顶板渗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办公、经营的,由乙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应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四)合同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房屋需要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恢复原状;未要求恢复原状的,应保持装修原貌。(五)合同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乙方对房屋的装饰、修缮无偿归甲方所有,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或不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需要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租的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防租赁房屋受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乙方承租期满且合同履行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缴纳的水电押金(如有)一次性退还。3、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房屋移交给乙方。在乙方承租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有权收回乙方承租的房屋。4、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5、对欠缴租金的承租户,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如关水、停电、锁门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措施进行催缴。(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做到证照齐全,按时足额交清租金和缴付涉及承租物的有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垃圾处置费等),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做到爱护使用室内设施,保持房屋及设施完好。若人为损坏的,须恢复原状或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3、乙方使用期间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保持道路的畅通,严格执行环保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防盗工作,并且在水电安装、维护、装修装饰、日常经营等过程中,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实施。租赁期间,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生产安全、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在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各相邻间的关系。如与相邻间产生纠纷事宜,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七、租赁房屋的交接及返还验收办法(一)在乙方缴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承租期首期租金后,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二)甲方交付乙方承租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如有瑕疵,以现状为准,并在移交清单中予以说明。乙方拖延或拒不接收符合双方约定的房屋,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乙方超过15天仍不接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出租该房屋,乙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须赔偿甲方相关损失。(三)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不论是单方解除还是双方协商解除)的,乙方应于5日内返还房屋,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必须履行如下义务:1、自行将房屋内的属于乙方的所有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广告牌、标记、标识,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撤除、清理、清扫,确保房屋适于验收交接状态;2、结清应付的租金及其它费用;3、将所有钥匙、门锁交付甲方;4、乙方交还的房屋应当恢复原状(即《移交清单》中所确定的状态)。除自然磨损外,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毁损的,乙方须就毁损部分向甲方赔偿。5、乙方拒不会同甲方验收交接的,房屋内的所有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广告牌、标记、标识,附属设施设备除外)作无主物处理。(四)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5日内交还房屋,逾期交还每天应按月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1%违约金(即月租金×天数×1%),逾期10日的,甲方有权:1、采取第(三)条约定的验收措施予以验收,并将该验收结论作为乙方交还房屋的使用状况和应承担相应责任的依据;2、按照第(三)条约定的方式处理乙方的遗留物品。(五)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20日并停止营业超过20日,视为乙方欠费逃匿,乙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甲方有权按照第(三)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六)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退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将所租赁房屋的卫生打扫干净和应当由乙方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等)缴清后,方可与甲方办理退租事宜。八、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的,须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时收回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缴纳租金,逾期15日以上的。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的。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造成环境污染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4、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甲方要求纠正的,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未进行纠正、修复的。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房屋的经营范围进行更改的。如经营过程中需变更经营范围,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三)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为了实现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用等)。九、争议解决的方式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十、合同的续签、变更和解除(一)乙方须在合同期满贰个月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后续签合同。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续租后的租金按当时租赁市场价及周围房屋租金涨幅适当调整。(二)在租赁期内,双方如有一方因特殊情况或重大政策调整,使合同无法履行,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贰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三)如政府对租赁物另有他用,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腾空退回所租赁的房屋,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四)如遇雷电、雪灾、洪水、地震、战争等保险免责原因导致甲方的租赁物毁损及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人已阅读新庐陵公司资产安全管理制度和合同相关条款,并承诺合同相关事项甲方发送至微信号()或手机号()视为本人签收。签字:合同拟稿人:合同审核人: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吉安市新庐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电话号码:07968215180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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