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本级][线下]九江市大气污染源源清单更新项目采购(第二次)九江市大气污染源源清单更新项目采购(第二次)项目概况 九江市大气污染源源清单更新项目采购(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ZXCS-JX-20240119项目名称:九江市大气污染源源清单更新项目采购(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00000.00 元最高限价:760000.00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浔购2023F001032170大气污染源源清单更新1项8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有意向的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8:00 至 2024年02月01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九江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开启: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地点:九江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具体操作详见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 3、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在评标环节中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二次报价。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4、竞争性磋商环节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人请留意不见面开标大厅询标信息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投标人-九江市不见面询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政府采购)”。 5、九江市政府采购不见面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及采购代理机构。 6、政府采购贷款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联系方式:0792-87920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九江市建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路女儿街13号8栋501联系方式:199792260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9979226026采购需求.docx采购需求1.技术要求根据赣环大气【2021】8号文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及臭氧污染来源解析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九江市落实《江西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中关于更新和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九江市科学预判、精准治污能力,更好的服务于城市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和减排评估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九江市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含VOCs组分清单)技术服务项目”。主要的技术服务要求如下:(1)活动水平档案库更新。基于2022年九江市的工业企业生产实际情况,非工业企业活动水平及移动源相关数据的更新情况,综合采用资料调研、市直部门调研、大数据应用、重点源实地勘察等方式对2022年排放清单活动水平数据库进行全面详实地更新、优化和验证,并对钢铁、水泥、火电、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源、瑞昌市、永修县、湖口县、彭泽县、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进行精细化更新。(2)本地化排放因子库建立。选择本地主导产业、主要关注污染物和现有推荐因子存在争议的行业开展排放因子本地化工作,通过VOCs产生系数测试、有组织末端控制措施去除效率测试和无组织排放系数测试等工作建立本地化排放因子库。(3)高时空分辨率排放清单更新。依据国家指南及相应质控,综合应用物料核算法、排放因子法、在线监测法、特定模型法等计算方式更新2022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总量清单。包括十类排放源和九种污染物,时空分辨率精细化至“小时”和“1km*1km网格”。(4)大气污染源特征变化分析。基于清单结果进行排放源特征年际变化分析与评估,落脚于城市污染物(SO2、NOX、CO、VOCS、PM2.5和PM10)排放总量和主要贡献源年际变化情况、空间分布年际变化特征等。(5)VOCs排放源和重点行业识别。确定一级和二级分类,识别重点排放行业。(6)VOCs成分谱库建立。确定成分谱建立方法并开展现场测试工作。(7)VOCs组分清单和臭氧生成潜势清单建立。根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VOCs排放量数据,基于已建立的VOCs源成分谱编制本地化VOCs组分排放清单;并结合最大增量反应活性(MIR)建立臭氧生成潜势清单。覆盖精度为点源具体至经纬度、面源具体至各区县。注:以上所有技术要求均为符合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否则投标无效。二、商务要求1、成果文件:九江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及VOCS组分清单编制技术报告。2、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以内完成。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正式发票14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40%,成交供应商递交此项目所有成果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后由采购方在14个工作日内(财政付款程序占用时间除外)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60%。4、验收要求:(1)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确认。由采购方组织专家进行编制结果审核论证,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验收意见修改完善,项目验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实施。(2)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本项目编制后,一年内接受采购方关于相关问题的咨询。5、其他要求:(1)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调查数据和成果等。(2)本项目中所有成果,以及采购方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方,未经采购方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否则采购方有权追究责任。注:以上所有商务要求均为符合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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